简介:定性仿真的研究中,此后定性问题的研究成为人工智能和系统建模与仿真领域的一个热点,定性仿真是系统仿真的一个分支
简介:被害人对行为人的欺诈行为的认识不同,诉讼欺诈必然侵犯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行为人正是通过侵犯正常的审判活动这一客体从而实现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
简介:的行为应当构成受贿罪而不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三、 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刑法分析我国现行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应当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简介:取乌梅及乌梅炭果肉干粉末各0.1g,得乌梅和乌梅炭的样品液,乌梅及乌梅炭pH值的测定结果(略)
简介:如果举证责任由被告转移给原告,被告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并非由原告转移而来,这里所说的举证责任不论对原告还是对被告来说
简介:夜宁胶囊24个月稳定性中性状、鉴别、崩解时限(略),夜宁胶囊24个月稳定性中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结果(略), 目的考察夜宁胶囊24个月的稳定性
简介:或为那些以营利为目的寻购毒品的人作居间介绍的人都应作为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关于毒品犯罪居间行为的定性,一、居间介绍行为的定性 一种观点认为
简介: 二、严密设计罪状的几种典型方法 罪状设计是刑法分则条款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定义,由于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既有定性因素又有定量因素,如1979年刑法中大量规定
简介:但其过失致人死亡行为是在非法行医中发生的,符某认为王某因药物过敏已死亡,符某的行为过失恰恰造成了王某的死亡
简介:不同水泥剂量的水泥稳定混合料,1. 水泥稳定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稳定混合料的强度与水泥细度有关
简介:其行为只能是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枉法罪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以罚代刑的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简介:而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将财物赠与对方, 一种观点认为恋爱中互赠财物或互赠订婚彩礼应视为一种纯粹的赠与行为,此种理论满足了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财物的行为的一般属性和特殊性
简介: 二、项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项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项某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既有公私财物所有权
简介: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因他人之错误使自己多得的财物、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将因他人之错误的得利、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简介: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盗窃罪中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张某乘潘某追赶小偷之际搬走电脑主机的行为
简介:事后受贿中的事前职务行为并非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为理论上认为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针对的并不是收受财物的行为,尽管事后受贿行为在主观方面不具有典型受贿罪的故意
简介:应侧重于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理解问题的能力,学生根据构建的知识网络,使学生达到将课本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之目的
定性仿真综述
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
论“黑哨”的刑法定性
乌梅及其炭制品的定性比较
举证责任的确定性
夜宁胶囊稳定性研究
毒品犯罪中居间行为的定性
刑法分则的功能:立法定性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之法律定性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之刑事定性
水泥稳定性配合比设计
定性仿真理论及其应用
公安干警徇私舞弊行为定性之我见
小议婚约财产纠纷的定性与处理
吸毒致幻任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定性
利用他人错误之得利行为如何定性
预谋盗窃后搬走受托看管物品如何定性
事后受贿的定性――以行为构造为视角
历史复习课授课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