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的理论基础,各种教科书都归之于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殊不知,这一提法的首倡者恩格斯只是在举例子的语境中才这样说的。因为,马克思自我认定的一大发现——“无产阶级专政”,就没有在恩格斯的“两个伟大发现”说中占有位置。所以,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对马克思盖棺论定的评价是,有“永垂科学史册的许多重要发现”。相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确立而言,马克思至少有七个伟大发现:(一)人类社会历史规律的研究路径;(二)劳动;(三)人类社会历史的工艺学基础;(四)无产阶级专政;(五)劳动人道主义;(六)剩余价值;(七)唯物史观。这七个伟大发现的实现,有着历时性先后顺序,在内容上也存在着逻辑层次关系。而在七个伟大发现中,处于核心、基础和本质地位的,是马克思对“劳动”的发现。
简介:邓小平领导中国人民成功开创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不同于西方国家主导的传统现代化模式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是坚持社会主义现代化方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邓小平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作出科学的历史定位,为振兴中华民族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他提出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向世界展现了中华民族不甘落后、追赶先进的雄心壮志和脚踏实地的科学精神。'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一条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之路。'中国式现代化'以经济建设为逻辑起点,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建设,发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按其特有的实践逻辑依次展开,反映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整体性与阶段性的有机结合。'中国式现代化'也是一条合乎人类社会发展理性之路。中国梦是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价值理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理性,二者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高度统一。
简介:重视生产力的发展是唯物史观对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创立唯物史观就是基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一科学论断。邓小平理论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并首次将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提升到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高度,并构成“三个代表”的重要部分。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指出“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历史进程”;“努力实现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跨越”。
简介:在拉克劳和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政治规划中,重构“领导权”概念可以说是他们的核心策略。在他们看来,“领导权”概念是马克思主义话语内部产生的、具有消解其本质主义的历史必然性逻辑之潜质的重要范畴,对它加以批判性重构,可以使之成为“激进、自由和多元的民主斗争形式的有用工具”。为了清除经典马克思主义“领导权”概念中的经济决定论的本质主义残迹,他们引入拉康精神分析学的缝合理论来对领导权的连接逻辑进行重新阐述,试图建构一种符合激进民主的社会组织原则,此原则既要杜绝任何导致本质主义一极权主义的可能性,又要避免陷入放任无序的无政府状态。保持领导权连接的偶然性和开放性,是民主革命得以深化的惟一有效途径。
简介:"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计划"(CCTs)是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发展最快的社会政策。本文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出发对其作出了批评。CCTs将来自税收的基金按照小额、有条件的形式分配给那些"理应贫困者",并将此作为缩小贫富差距、管控贫困规模和限制反政府意见的一整套战略中的一部分。本文认为,这种社会政策模式尽管能够在短期改善最贫困人群的现状,但是也会导致工资一直维持较低水平并使得贫困不断再生产自身。此外,CCTs与新自由主义天然联系在一起,是最适合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政策。本文所描述的益贫式增长能够更快地改善贫困人群的生活条件,扩大公民权益,并打破新自由主义带来的贫困和不平等的再生产。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