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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结果
  • 简介:这是法国后结构主义哲学家德勒兹(GillesLouisRénéDeleuze,1925-1995)运用自己的"欲望哲学"重新解读康德的三大批判的尝试。在这种眼光下,康德的先验方法就是从人的各种先天机能,包括认识机能(感性、知性、理性)和欲望机能(低级欲望和高级欲望)构造出人的生活经验,这些机能是一切表象的源泉。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哥白尼式革命"的实质是把认识的先天原则归结到主体的先天的立法机能,但问题在于如何能够把这种先天机能与后天机能结合起来?单凭先验的图型是无济于事的,必须把第三批判中的"共通感"引入进来才能解释这些机能的相互和谐。知性和理性的机能后面隐藏着的其实是欲望机能,这就是《实践理性批判》所讨论的问题。纯粹实践理性为自由立法,这同时也使它成为知性在理论上为自然立法、在实践上为道德律建立类比"模型"的决定性根据。而理性与知性的后面这种相互配合一致同样也立足于理性本身的"道德共通感",纯粹实践理性的三大悬设都是通过这种道德共通感,特别是其中的想象力而现实地作用于感性自然的,想象力为自然界设定了终极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思辨理性从属于实践理性。在《判断力批判》中,加入了一种比一般感性机能更高的情感机能,这就是体现为审美判断力的鉴赏机能,它既不关思辨的兴趣也不关实践的兴趣,仅仅表示各机能活动的主体性条件。但它与所有其他机能都相关,构成它们的相互协调活动。而这种自由协调活动虽然是超功利的,但它本身具有某种理性的兴趣作为自己的原则。所有机能的未决定的超感性统一体和从其中抽引出来的自由的和谐是心灵中最深的部分,它准备了那最高尚的东西的到来即欲望机能的至高地位,并且使得从知识的机能向欲望的机能之过渡成为可能�

  • 标签: 先天机能 欲望 共通感 道德律 自由 终极目的
  • 简介:弗雷格和胡塞尔是20世纪影响深远的两位重要哲学家,他们各自是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传统的开创者。有意思的是,他们都将批判哲学中的心理主义思想作为其哲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由此引发了西方哲学界围绕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的持续争论。研究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有助于揭示他们在哲学上的相互影响与区别,理清分析哲学与大陆哲学分野的线索。特别是在当代语言哲学、知识论和逻辑学领域中"自然主义"复兴的背景下,不少哲学家开始重新审视"是否有必要反对心理主义"以及"弗雷格和胡塞尔是否彻底驳倒了心理主义"等问题。重估他们的反心理主义思想,将有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以心理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对于当代哲学在研究主题和方法论上的影响和意义。我们将从逻辑学和语言哲学这两个重要的角度出发,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及其在当代的影响进行再评估。

  • 标签: 反心理主义 弗雷格 胡塞尔
  • 简介:康德的直观理论是由感性直观、想象力和智性直观三个层次构成的。直观在第一批判和第三批判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理性批判》和其他道德哲学的著作中,康德明确拒斥了直观的作用,这种拒斥集中体现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分析论中。然而直观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仍然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发挥着作用,即康德借助于类比和象征,用可直观之物来表现不可直观之物。从象征的角度也可以理解康德提出的"德性义务的图型"这一看似自相矛盾的概念。

  • 标签: 直观 道德 图型 类比 象征
  • 简介:在人的尊严这一研究领域,一方面学者们康德推崇备至,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康德的引证乃至研究都充斥着误解。本文首先简述了学术界关于康德的尊严观的两种对立的诠释:一种观点认为,在康德看来,尊严就是内在的价值,它是尊重的基础,每个人都有尊严,所以人人都应该被尊重,因此人的尊严也是人权的基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康德那里,根本没有作为形而上学属性的内在价值概念,人的尊严也不可能是尊重的基础,尊重的义务出自理性的绝对命令;康德的尊严观基本上属于传统范式,康德用尊严一词只是表达了一物比另一物高的关系,其中并不包含平等的含义,因此尊严也不可能是人权的基础。本文结合康德的文本,康德关于尊严和价值、尊严和尊重、尊严和平等这三重关系做了阐释,分析了以上这两种对立诠释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一,康德所谓人的尊严,首先是指有理性的人是自在目的,而不是工具,这表达了人格高于物品的思想。康德所谓内在价值或绝对价值,不是指一种形而上学的属性,而是指自在目的。如此理解内在价值,则以上两种解释之间的对立就能得以部分消除。第二,康德谈论人的尊严,其重点是强调道德是目的王国由理想变成现实的关键,也就是说,道德让人配享尊严。第三,康德而言,人的尊严有两个层次:因具有理性而有道德能力从而具有尊严,和履行了道德义务而配享尊严。与此相对应,尊重也有两个层面:自我尊重和相互尊重的义务和因履行了道德义务从而配享尊重。第四,康德的尊严观在人有尊严而不同于物这一基本层面上包含平等的含义,但在其重视人因道德而配享尊严这一层面上则是不平等的。比起他谈尊严的文本来,康德的其他文本也许能对当代捍卫人权理论提供更大的支撑。

  • 标签: 康德 尊严 价值 尊重 人权
  • 简介:自然权利学说式的国家其政治计划是由洛克给定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以所有人都同意为基准的“契约国家”;而其经济计划是由亚当·斯密给定的,其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以自由竞争为基础而形成的自由经济市场。该国家承诺将实现所有人的自由和权利。但是通过黑格尔自然权利学说“形式的自由”的批判及当时英国现实的五个问题的考察,发现它并未能实现自己的承诺,反倒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 标签: 自然权利学说 契约国家 自由
  • 简介:《法哲学原理》所回应的是近代政治哲学中的一个根本问题:自由概念如何成为现实?它同时也是在追问如何在理论上创造一种启蒙时代的公共生活方式(它体现为一种政治生活和制度安排)。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考察了近代以来的两种权利学说(自然权利学说、道德权利学说)这个问题的回答,最后提出了自己的伦理国家理论。

  • 标签: 自由 自然权利学说 道德权利学说
  • 简介:在康德之后的现代哲学中,“时代”(时间)意识不断得到发展和强化,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把“时代”理解为“理性”得以聚集和“成型”的根本原则,并由此将哲学理解为“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不仅把整个“存在”都“时间化”了,也将“时间”的功能“实践化”了。而刘小枫先生不久前发表的《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一文中“启蒙”观念的批判和“德政”的颂扬之所以在学术界引起了巨大争议,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意识到现代哲学首先应该具备“时代意识”,没有“当代中国”与“中国传统”和“(后)现代西方”所处的“时代”差异做出深刻的反思,从而产生了认识百年共和我们(当代中国人)“历史含义”上的局限性。

  • 标签: 历史哲学 时代意识 现代性 后现代
  • 简介:康德关于能思存在之本性的论点基于表象“我”的具体本性。他认为,经验自我属于一个有思想的肉体实有,其内感官被心灵自己的状态激动,因此和外感官一样牵涉被动性。这样的心灵或理性只具有相对自发性,是没有归因能力的它(物)或精神自动机,从而不是完全自主的。不过,如果有一个内在于实践理性的目的,那么它可能会是完全自主的。康德认为这个目的是道德律,我们选择的行动方式只有被其蕴涵(而非出于偏好)才表达真正的自由。

  • 标签: 我思 统觉 目的 道德律
  • 简介:本文通过《精神现象学》中相关内容的分析与解读,具体展现出信仰的本质结构、启蒙对信仰的批判、启蒙的肯定命题以及启蒙如何走向绝对自由、如何由于自己的局限性而走向自己的否定。绝对自由的最大局限在于没有自己的限度,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自律,而只是停留在自由的任意性之中,从而最终走向绝对恐怖。只有克服这些局限性,才可能建立起一个能够保障所有人的最大自由的社会。可以借鉴信仰里面某些积极因素,即信仰层面那种富有张力的矛盾对立结构,通过设立一个超越于现实世界之上的理想目标来扬弃启蒙精神的有限性,从而导致精神的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 标签: 信仰 启蒙 绝对自由 《精神现象学》
  • 简介:本文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笛卡尔哲学开端的分析出发,梳理出二者笛卡尔前提的批判观点,并试图证明二者的批判实则将笛卡尔开端中的“我思”理解为独立奠定表象世界秩序的反思性实体。面对误解,笛卡尔的文本足以为自己辩护。“我思故我在”是一个有限且不完满的开端,文章通过论证这一开端的有限性,“我在”和由此构建的表象世界的真实性,试图说明笛卡尔自我的发现及这一发现的意义,并就笛卡尔所建构的表象世界的真实性海德格尔的批评做出回应。

  • 标签: 我思 我在 对象实在性 形式实在性表象世界
  •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所说的“目的自身”首要的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而不是如奥尼尔-森森在其《康德论入的尊严》所宣称的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森森正确地论证,尊严不是一个表达某种模糊的属性之价值的概念。但是他不承认,尊严的基础在于与我们自己的一种关系,其中,我们作为意志的主体规定自己。虽然尊严不是道德律约束我们的理由,但是它对我们理解康德责任的概念尤其重要。尊严标志着自由和自由法则自然法则在规范性上的优先性。

  • 标签: 目的自身 道德律 定言命令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