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提出了一个多层次的欲望概念,并在其道德哲学研究中对这个概念作出了进一步的发展。他区分了一般而论的欲望和具体的欲望形式,前者通常被认为是灵魂中与理性相对的部分,后者则根据其目标以及追求方式的不同而区分为欲求、冲动和想望。其中,想望作为一种特殊的欲望,本身便包含了对价值的敏感并且自然地与理性判断一致。本文试图指出,一般而论的欲望概念难以为人类行为的多重动机及其相互间的竞争关系给出恰当的说明,而一种经过区分的欲望概念则突破了理性与欲望对立的传统思路,不仅使我们对人性的复杂具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同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观察人类行为并对其作出恰当的道德评价。
简介:众所周知,由于克里普克的工作,弗雷格的涵义理论被普遍认为是无效的。但事实上,弗雷格的理论真的被克里普克决定性地反驳了吗?这是一个有趣而富于挑战的问题。本文认为,克里普克对涵义理论的典型反驳并没有击中涵义理论的关键;毋宁说,克里普克树立了一个反驳的目标并将其归到弗雷格身上,但问题在于,这个被设想的目标并不能恰当地归于弗雷格。本文通过对弗雷格涵义理论之所以被提出的论证的重构,以及对克里普克反驳的评述,来解释为什么克里普克并未真正击倒弗雷格。以之为基础,本文论证了涵义概念是可以辩护的,但不是在"新弗雷格主义"的路径上去辩护,而必须以"约定"概念为核心来对其给予辩护。
简介:<正>作为一个生物体的人从母胎里分娩出来,一开始就被置身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任何时代的社会都会使用种种方法对它施加影响,使他成其为一个符合该社会要求的成员。个人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其自身的独特方式作出种种反应,反作用于环境,从而表现出人的主动性。这种经过个体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而实现的个人对于社会事物的认识与掌握的程度,通常被人们称为“社会化的过程”。道德社会化是这种社会化全过程的具体表现。一个人生长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该社会有它的道德标准。社会通过各种手段要求个人成为一个符合该社会道德标准的人。个人也相应地以各种方式积极地做出反映。换句话说,就是人从生来是无
简介:西方自由主义一直存在"共识"与"共存"两种传统,前者把自由主义理解成为一种最佳生活方式,认为它是人类应该最终形成的理性共识,后者则否认形成这种理性共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认为自由主义只是一种让不同生活方式共同存在、共同繁荣的宽容。在必要性和可能性上,自由主义的两种传统都有部分的合理性和部分的不合理性,并且它们各自的不必要性和不可能性正好表达了对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因此,必须把自由主义的两种传统结合起来,价值层次的区分以及"够用原则"和"公域原则"的运用则是把它们结合起来进行优化组合的基本条件。对于自由主义两种传统及其相互关系的探讨具有普遍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