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三十一张骞张骞(?—前114),西汉武帝时首通西域的使节。汉中成固(今陕西城固)人。公元前138年,以郎应募出使大月氏,欲相约共攻匈奴。途中为匈奴俘虏。匈奴“留骞十余岁,予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后寻机西走大宛,经康居入大月氏。大月氏不愿与匈奴为敌,未能缔约,张骞又至大夏。留岁余,在归途中又被匈奴扣留。一年后,乘匈奴内乱得脱,于公元前126年归汉。“初,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汉武帝封他为太中大夫。公元前123年,张骞从卫青出击匈奴,“知水草处,军得以不乏,乃封骞为博望侯”。公元前119年,张骞建议武帝联结被匈奴赶出故土的乌孙,
简介:非暴力不杀生、慈悲、众生平等、无情有性是佛教伦理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命题,体现了佛教自然伦理的逻辑内涵和体系特点。"不杀生"居佛教戒律之首,属于消极的非暴力,其内在的"慈悲"精神属于积极的非暴力,其伦理学基础是"众生平等",体现了宗教伦理、社会伦理和自然伦理的统一。"无情有性"在众生平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道德关怀空间。佛教伦理以服从自然律、以自然万物为关怀对象和顺乎自然的无中心,突显了自然伦理的本质特征。不杀生和慈悲基于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众生之间的同情,与现代环境伦理学的个体主义和仁慈主义相通;众生平等和无情有性以对生命共同体和自然界的道德关怀,与现代环境伦理学的整体主义和自然主义相通。佛教自然伦理以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仁慈与自然的统一、学理与实践的统一,为现代环境伦理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简介: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视阈透视生命伦理便形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命伦理之维。人与自然和谐具有三重内涵,一是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的自然界”与人的和谐;二是作为生成人身体的生物链的自然与人的和谐;三是“作为人自身身体的自然”与人的和谐。随着科学技术包括基因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传统和谐状况遭到严峻的挑战,环境伦理问题日益凸显,进而导致大量的物种锐减,并且使得许多物种濒临灭亡;基因技术和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也隐含双重悖论:为了彻底地提高人类生命和人类文明的质量,必须对“自然人”进行彻底的改良;而一旦对人实现彻底的改良,这是否蕴涵一种“善良的”强制和“德性的恐怖”?这样,人与自然和谐不仅具有生命伦理意蕴,而且具有生命伦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