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诗歌的多义性问题,刘勰在《文心雕龙·隐秀》中即有讨论。就目前能检索到的资料看,袁行霈先生《中国古典诗歌的多义性》一文对此问题的论述最为详尽。但袁先生只在诗歌的启示义上做了研究,忽视了诗歌的宣示义中也存在多义性,因而不能囊括所有诗歌多义性情况,且其启示义的分类也不甚明晰。总体上看,诗歌多义性可分为横向多义性和纵向多义性两种类型,启示义可分为典故义、寄寓义、相反义和借指义四种类型,其中寄寓义又可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诗歌多义性的生成应以自然会妙等为原则,诗歌多义性具有客观与主观相统一、单义成立与多义并存相统一、意义的层次性与接受的层次性相统一等特点。
简介:《论语》中“文胜质则史”的命题,蕴含颇多。分而论之,不外“文”、“质”、“史”三个概念;合而论之,不出三者之间的关系。“文”之初义是色、形、声、象等交错而成的修饰性形式,由此推出“言”、“辞”的区别。对文学来讲,“质”就是健康的人类情感和思想智慧,由此推出“性”、“质”(或本性、本质)的区分与联系。与远古的巫史传统密切相关,“史”的本义是奇崛瑰丽的想象。对历史来说,想象是辅助性的,对文学来讲,想象是主导性的。以此反观后现代史学的“史皆文”观点,它打破了历史记载表面的真实而深入到了更深一层的真实,不足之处则是消解了历史的真实性。我们认识其局限,才能取得“文”、“史”共荣的境界,即“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和谐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