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议题的实质是国家政治智慧和责任承担,关键是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及其政治决定因素,核心是国家福利责任承担与政府的行政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应将国家政治智慧、政治承诺、责任承担转变为国家行动议程和战略规划活动,将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政策研究、宏观战略规划、国家行动战略、制度化创新付诸社会实践。对此,应尽快创建“国家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局”,建立综合性和系统性家庭津贴制度,组建“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基金会”,制定《儿童福利法》与《家庭福利法》,加强社会立法与社会福利立法,组建“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协会”,加强儿童福利基础理论与比较政策研究,加强社会福利教育研究与培养儿童、家庭社会工作者,大力开展全国性、试验性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项目,开展全国性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运动等十二个国家行动计划与政策。
简介:不论是社会学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还是历史制度主义,都过分关注制度的稳定性以及外生性的、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大多忽视了那些内生性的、通常以增量方式发生的渐进式制度变迁。本文在检视上述理论盲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渐进式制度变迁的解释框架。该解释框架区分了替代、叠加、偏离和转换四种制度变迁模式,解释了不同类型的制度变迁发生的根源及其机理。文章进一步指出了不同类型的变革推动者——制度的反叛者、共生者、颠覆者和机会主义者——在推动制度变迁过程中使用的策略以及这些策略得以生效的制度和政治环境根源。最后,在分析不同变革推动者之间进行的不同层次的联盟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解释了渐进式制度变迁的基本模式。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特殊性,应尽可能减少对其适用刑罚措施,这一观念已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收容教养制度作为针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适用的"一种保护性教育管束措施",从性质上看,应属于非刑罚化的保护处分措施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我国收容教养制度自上世纪50年代起发展至今,虽然早已由《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为国家法律制度,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立法价值取向存在偏颇、立法缺乏系统的规范体系、合法性问题尚待解决、实体规定上存在诸多缺失和不足、程序设置上缺乏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障以及执行方式落后且缺乏后续督导等。重构我国的收容教养制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