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机制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不仅需要维护和加强这一国际秩序和国际机制,而且应该运用合作共赢的新理念进行制度创新,构建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国际经贸合作和金融机制,强化国际安全合作机制,建设以公正、客观、非选择性方式处理人权问题为原则的国际人权机制,重视各种区域与跨区域经济与安全合作组织发挥的重要作用,形成以大国协调为基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化时代国际机制。中国应该进一步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并推动完善国际机制,保护和发展自己。同时,改革现有国际制度中不公正和不合理之处,提高国际机制创新能力、制订重要议程能力和拿出建设性倡议的能力。
简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大为提高,联合国做出了重要贡献。作为道义与合法性代表,联合国能够很好地平衡大国和小国利益,充分利用其网络制度优势,在冲突地区和发展等领域有效地推进国际法治建设。联合国在国际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众多会员国的支持,尤其是大国的鼎力相助。随着中国全面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及中国国力的逐渐提升和观念改变,在联合国的框架下,中国对国际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如联合国宪章的制定、维护和响应联合国国际法治建设,以及创造性地发展联合国宪章的价值理念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国两制"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当前,逆全球化现象频发和民粹主义泛起,国际社会不确定性增加,更需要在联合国框架内强化国际法治建设。
简介: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10年期限即将到来,有关周边国家围绕海洋划界的活动将会越来越频繁
简介:就少年这一特殊主体而言,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恤幼"的传统。在封建社会时期,对少年的特殊处遇在法律规定和救助机构的设里都存在一定的历史沿革。至清末民初,法学家倡导的少年立法虽然并未实际确定下来,但对之后我国的少年法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就当前世界而言,盛行的少年法模式主要为以挪威、瑞典为代表的儿童福利主导一元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刑事司法为核心的一元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儿童福利、少年司法并存的二元模式。从这三大主流模式来看,系统性、全面性与实用性成为了它们的基本共性。比较而言,我国现行的少年法律规定存在缺乏系统性、法律地位不够明确、主导性法律缺失的缺陷。结合世界少年法主流模式的共性与我国少年法的发展现状,构建以刑事为主导,民事、行政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少年法一体化路径成为了我国少年法的必然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