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都在“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一章里把“审议企业重大决策建议权”列为第一条,可见其内容和位置的重要。笔者认为,仅仅落实建议权是远远不够的,应当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审议决定权”。职工在企业中是主体还是客体,这是社会主义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的分水岭。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企业,人格化的资本是企业的主体,职工作为被资本所雇用的雇员与雇工,是企业的客体。因此形成物化劳动(死劳动)统治活劳动,或者说“物”统治“人”的反
简介:一、办好审议意见的交接,是体现审议效果的前提审议意见来自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议题的深入了解和分析.一般情况下,常委会组成人员都经过调查研究,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群众征求意见,结合有关法律或规定,拿出个人的意见或看法.会后工作人员经过对这些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综合整理后,以的形式,向"一府两院"提出内容概括、有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较多、问题比较尖锐的议题,就应当在外,由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或相关工作委员会,把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单独提出.不论采用什么方式交接,都要让"一府两院"知道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会议提出了怎样的整改意见、要求,以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
简介:随着我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的正式颁布实施,以及国家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要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突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行政监督管理职权。但我国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大多是在原有卫生法律、法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各卫生防疫站等事业单位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监督执法职权。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因受人员、设备、交通以及财政等因素影响,同时又忙于各种行政事务而无法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出现在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这不仅不符合行政权力的基本法理,而且也不符合对行政权
简介:"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对一般性议题审议结果的一种行文载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目前在监督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议政程序的书面表述结果。因其具有普遍的操作意义,有必要加以研究,确定其法律意义,使其更好地发挥对执行机关的监督作用。目前,对"审议意见"的认识不尽一致,其焦点主要在"审议意见"的内涵,"审议意见"的处理程序和"审议意见"的法律意义,本文就此作一点探讨。一、"审议意见"概念的界定"审议意见"是区别于决定、决议的一种议政结果,它的重要特征是只议未决。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议题的结果上,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对事关整体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都是以议案的形式或重要议题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