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日关系既有两千多年的友好交往史,又有1894年到1945年的日本侵华史。1949年新中国成立,二战后日本走上了和平发展道路,中日关系开始了“第三个历史”。中日关系“第一个历史”是日本向先进中国学习、在实力比较上是“中强El弱”时期。然而日本作为一个狭窄多灾岛国,有着强烈的扩张生存空间意识,在唐朝和明朝,中日间发生过两次军事较量,都以日本失败而告终。这说明,只有一个既先进又强大的中国,才能使日本折服甚至追随。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走上了“脱亚入欧”之路,其后又走上了疯狂的对外侵略扩张的邪途。1894年甲午战争成为中日实力对比的转折点,即从“中强日弱”转变为“日强中弱”。二战后,中日关系“一强一弱”成为历史,并开始走向两千多年来从未有过的第三种状态——“强强型”关系。201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今后10-15年,中国现代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经济和军事实力将进一步走向强大,日本和美国将会加强合作来牵制中国。然而,从中期而言,日本将会摆脱对美国的依赖而追求某种自主性;长期而言,日本可能还是不得不与中国友好相处。当今中日关系的本质问题在于,在日本从当前追随美国转向美国某学者所称的“追随中国”的长期过程中,是否也会经过古代历史上日本终于对中国“服气”之前曾发生过的同中国之间的“战争磨合”呢?
简介:本文以法理学原理为基点对国际人权的历史沿革、法律界定、运作限度以及美国“人权外交”的理论依据作了全方位的探讨。作者认为,国际人权作为一种新的权利机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同少数西方国家在国际范围内相互合作、长期斗争的产物,是人权理论与人权实践国际化的产物,是对传统的权利框架的一种突破和发展。国际人权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法律的范畴,它依各国国内法和现代国际法的双重结合而存在,且由两者的双重限约而生效。各国国内法和现代国际法的相互协调和双重保障使国际人权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运作有效的权利形式一基于对美国“人权外交”理论依据的考察,作者认为,“人道主义的干涉”这一国际“例外”主义原则就是美国“人权外交”的理论依据,而这一原则实际上并没有为现代国际法学家们所接受并纳入国际法的正式条文中,所以它不具备国际法的效力和权威。因此,美国“人权外交”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的国际外交实践。
简介:受到中东变局波及的中东国家,尽管结构背景大同小异,但各国爆发的社会运动带来的国内影响却截然不同,如突尼斯和埃及发生了较为平和的变革,而利比亚、叙利亚却爆发了内战。社会运动在不同的国家之所以产生不同的结果,原因在于抗议者能否形成跨阶层动员以及军队的立场选择。抗议者形成跨阶层动员,是社会运动得以持续并实现规模扩大的前提;在大规模社会运动面前,军队内部是否发生分裂,则决定该国是否爆发内战。就此而言,社会运动演变为内战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形成跨阶层动员,一个是部分军队支持抗议活动或在抗议活动中保持中立。这一分析模式有助于研究者对社会运动是否会演变为内战进行预测。
简介:作为世界上惟一的超级大国和埃及穆巴拉克政府的长期盟友,美国对2011年以来埃及变局的应对值得关注。为了对美国应对埃及变局的政策措施、效果及导致相应效果的原因做出逻辑连贯的解释,可以从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架构视角进行考察。基于这种考察可以发现,美国政府建构了一种"改革"框架,以此来理解和应对埃及变局。然而,在影响框架产生框架共鸣的六个因素——框架的持续性、经验可信性、架构者的可信性、描述的精确性、框架的集中性、经验可通约性——中,"改革"框架除了持续性以外,在其他五个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美国的"改革"框架无法在受众中产生广泛共鸣。尽管美国在埃及变局中采取的应对措施对埃美关系的影响并非决定性的,但由此造成的埃及民众对美国的不信任,已给埃美关系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简介:一些国家在由非民主体制向民主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往往遭遇各种暴力与冲突。由于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新政府的信誉与合法性因此受到质疑,从而损害了民主转型的前景。阿富汗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特别是2009年的总统大选表明,恶劣的安全状况已经影响到民主的运作和信誉,这体现了一个困扰许多处于转型过程中的国家的困境:没有人的安全,就没有可靠的民主;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很容易在一种失序、动荡的过渡期中反复纠缠,民众的不安全与无效的政府成为一对相互催生的恶瘤。西方的武力干预容易推翻一个旧政权却很难塑造一个强有力的新政权,其造成的权力真空加剧了人的安全与民主转型之间的紧张。民主的价值不容否定,但民主应该在一个稳定的安全基础上去构建,无视人的安全去追求民主,可能反过来有损于真正的民主进程。人的安全视角表明:安全在价值序位上是高于民主的,也是民主生成的前提性条件;有一个能够保证人的安全的有效政府,是国家顺利实现民主转型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