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申诉在我国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但在当下社会转型时期对司法裁判终局效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造成各种"乱象"。彻底的解决对策是废除该制度,而现阶段较为可行的策略是将其作为法院附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申请再审程序共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旨在引导申诉走向法治轨道。律师代理申诉本质上一种中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其运行机制符合司法特性,遵循评估原则和回归程序原则。为破解该制度与相关程序和制度存在的兼容性障碍,应从律师代理的参与机制、程序保障和法律效力等三个层面进行具体制度构建。
简介:人事代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人才服务工作的新方式、新领域,是人事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新举措。实行人事代理后,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既解脱了人才,也解脱了用人单位,解决了原来人事管理体制下人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弊端,使单位和人才有了更加自主的选择权。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许多难点问题。难点一:社会缺乏对人事代理的认同。当前,许多单位仍沿用过去那种简单粗放的家长式管理方式,对人事代理的思想观念和认识还比较淡薄,他们多数也不了解人事代理的优越性到底在哪里;有的“家长”则认为,办理人事代理后,自己的“孩子”成了没人要而只能把关系放在人才中心的“弃儿”,失去了过去一些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