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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韩国传统意义上的担保制度,其标的物的担保价值较高,而且还因'登记'这一公示制度的完备,担保权的取得及向第三人优先主张权利较为容易,所以韩国一直利用这种不动产担保制度。近年来,不动产交易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动产及债权担保价值的再发现,利用动产及债权担保价值的交易增多,其重要性也随之增加。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金融产业的飞跃性发展,认识到挖掘信用危险性低的金融需求者与持续性金融供给的必要性。在这一过程中,韩国开始关注在过去的金融交易中

  • 标签: 债权转让 转让担保
  • 简介:定金债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定金具有担保功效,其客体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代替物。定金债权存在被特定化的可能。不同种类的定金中,只有违约定金可以作为别除权的基础权利。对违约定金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应当予以类型化,不能采用单一标准。应当注重破产定金债权的撤销问题以及定金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竞合时的处理规则。破产定金债权的处理十分复杂,但是,遵循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思路,首先应当明确定金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性质,并以此作为研究的立足点。

  • 标签: 定金债权 破产别除权 类型化分析
  • 简介:由于我国司法实务中存在着审判对侦查卷宗过度依赖,而产生了"先定后审""先判后审"的现象;司法裁判行政化对司法原则及功能的破坏,而产生了"陪而不审""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上述问题深刻制约着"审判中心主义"的良好诉讼制度格局的形成。有必要从司法实务层面,对制约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形成的原因加以探究,以期开拓理论视野。

  • 标签: 侦查中心主义 司法裁判权 司法行政化
  • 简介:我国《合同法》规定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它是我国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但是,在附担保债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问题我国《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对于附担保债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相关问题的探讨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司法实践价值。

  • 标签: 附担保债权 撤销权债权人
  • 简介:去年春天,金某为自己口袋里的十几万元“死钱”怎样能变成“活钱”颇费脑筋。经再三斟酌,他觉得还是搞汽车运输比较适合,因为自己曾从事过交通运输经营,有一定经验。可搞运输成本大,手中资金又不够买一辆营运货车,他便想到了“借财生财”。2002年4月12日,金某与中国工商银行某营业部

  • 标签: 债权文书 公证机关 执行效力 公证效力
  • 简介:在现代法治国家,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是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来行使的,二者不能混同。法院不能承担控诉职能,起诉也不能对判决产生预决的效力。然而,我国控审角色经常发生混同,控审不分的现象着实常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公检法机关分享着共同的“作战目标”,打击犯罪等同于正义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深刻影响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再加上两机关权力的同源性使得诉审之间的关系具有天然的亲和力;而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携法律监督权,凌驾于法官之上,成为“法官之上的法官”,影响法官独立办案。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法院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院,法官也不能真正独立作出裁判。对此,如何转变司法观念,真正落实控审分离,对于理顺诉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诉审关系 角色混同 控审分离 律监督权
  • 简介:债权让与制度已为各国或地区法律广泛承认,但是债权毕竟不同于物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其首先为当事人双方所创造,其次债权的让与亦可能涉及债权内容的改变。故怎样平衡原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自由与债权自由转让之间的关系,成为债权让与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尤其当合同中约定禁止转让时,债权的自由流转是否应受限制这一问题,各国立法或学说,甚至《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商法典》的规定都不相同,主要可以概括为绝对效力、相对效力、约定无效和约定对抗等模式。债权让与制度之设计应关注债权之自由流通和债务人利益,相对效力更好地兼顾了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利益的平衡,更为可取。

  • 标签: 禁止债权让与特约 相对效力 约定无效主义 约定对抗主义
  • 简介:税款课征方式历经二十余年发展,税务机关的推定权限被逐步放大,推定课税渐变为课税推定。基于减轻执法强度和规避执法风险等考虑,课税推定以一种更简便易行的"估"形式在实践中自发生成,值得警惕。纵如此,亦不能否认课税推定对税收构成要件修正和对"效率与公平"整合的独有贡献。如若课税推定可控制,则课税推定方式值得期待。为此,可以考虑根据纳税人被推定的情由所形成的主观心态,并结合外在效果意思,选择适用财政中心主义抑或纳税人中心主义,使两者在课税推定中兼容并蓄。

  • 标签: 财政中心主义 推定课税 课税推定 纳税人中心主义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历经"侦查中心说"的主导与"诉讼阶段论"的认识,在对司法规律的探索中逐步确立了"审判中心主义"模式。这一模式的确立符合司法的中立性、对抗性、终局性的基本属性,是社会历史变迁与制度文明进化的产物。在"审判中心主义"的指导下,我国刑事司法须将定罪量刑确定为审判者的专属职权,引导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展开对抗,在程序正义的保障下追寻实体正义,确保被告人的充分参与和律师有效辩护,将权力控制与权利保障统一于审判程序。

  • 标签: 审判中心主义 权力控制 证据 人权
  • 简介:以"民法社会化"为题的探讨多是从抽象的宏观的角度出发的,仅囿于价值层面上的定位;笔者以为民法的社会化问题已实实在在的表现为社会现象.本文从债权的规范基础、债权相对性的被突破、债权物权化等方面全方位地探讨了债权的社会化问题,并对其社会化的前景作出了一定的预期.

  • 标签: 债权 社会化 民法社会化 债权物权化 债权相对性
  • 简介:公司解散后悬疑债权是指在公司解散之后因数额存有争议,或本身是否存在尚不确定,或没有通知申报等在实体和程序上具有不确定因素而难以清算处理的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这些债权在实践中往往因有疑问或瑕疵而被忽略或悬置,导致债权人的相关利益得不到保障。对公司解散后悬疑债权的处置应分公司清算中和公司注销后两个时段进行,并应兼顾交易安全与效率。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解散后悬疑债权的处置未作规定,因此,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予以完善。

  • 标签: 公司解散 公司消亡 公司清算 悬疑债权 公司法
  • 简介:模糊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瑕疵,需经特定的程序予以重新确认的债权。模糊债权属于法学的范畴。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模糊债权的前提是原始债权已经产生。当事人之间,基于某种经济法律事实,形成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从而使债权人享有债权,该债权即为原始债权。所以,从一般的法律关系来看,原始债权是客观存在的。如:由销售一部汽车给乙,乙应当付汽车款8万元,但未支付,甲因此享有8万元债权。(二)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假疵,该想疵为债权人最终实现债权设置了障碍。所以,模糊债权是实现债权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原始债权的异化和演变,这是模糊债权最显著的特征。如:乙欠甲汽车款8万元,

  • 标签: 债权人 公有制企业 公有企业 重新确认 诉讼时效 债务人
  • 简介:企业重组是个较为广阔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企业变更的分立、合并和整顿的全部内容,而且还为企业转制注入了中国特色。其内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广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为保护所有者利益,通过对企业拥有资源的各种形式的组合,从而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的目的。它既包括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资本重组,又包括管理机构重组、员工重组等内容。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财务重组。它主要包括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资本重组c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重组的核心内容表现为资产重组,这不仅是由于资产重组的工作量大,而且还在于资产重组会对债务重组和资本重组产生重要影响。所谓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将企业的原有资产和负债依法进行合理划分,通过

  • 标签: 企业重组 应收帐款 企业资产重组 坏帐损失 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和负债
  • 简介: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但能否依据该规定要求债权人对公司章程和担保决议承担审查义务,与将其界定为效力性或管理性规定并没有必然关系。从我国担保乱象来看,有必要要求债权人对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负形式审查义务。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有限制的,如是限制单笔担保数额,要求债权人审查章程即可。被担保人是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对于实际控制人或章程里未显示的股东,债权人不负审查义务。债权人仅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不作审查。可以根据债权人资格确定不同的注意义务。

  • 标签: 公司担保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审查义务
  • 简介:2014年,中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次年,中央提出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其目的正是要使侦查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更好地履行侦查机关的职能。新形势下,侦查员的职业核心能力面临新的考验。构建适应审判中心主义的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模型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有必要以审判中心主义为背景,以职业核心能力和侦查员相关理论为基础,构建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回字模型",为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实施运行及主办侦查员的工作提供建议。

  • 标签: 主办侦查员 以审判为中心 回字模型
  • 简介:一、日本版ABL——以何作为目的物的担保方式在日本,'ABL'这一概念是在本世纪初开始被使用的。ABL这一概念来自美国的AssetBasedLending(ABL);参照《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九编中的动产债权担保法规的同时,有意识地将对应美国的实际交易情况的美国版ABL和需要在日本确立起来的日本版ABL进行区分,是日本早期的对于ABL研究的主流论调。日本版ABL可以看作是美国版的ABL(commercialfinance的一种)的对立概念,通过与美国的现金流动型金融

  • 标签: 债权让与 担保运用 让与担保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受黄静勒索华硕案的影响,行使权利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的关系一度成为研究的热点。但在社会生活中,盗窃罪是发案率最高的犯罪类型之一,为了实现债权而盗窃的案件并不鲜见。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相比,如何处理行使债权(狭义的行使权利)与盗窃罪的关系或许更值得研究。但国内文献将研究重点集中在行使债

  • 标签: 敲诈勒索罪 行使权利 特定之债 自救行为 目的行为 阻却
  • 简介:目次一、前言——“合意原则”和“合意主义”二、反映“合意原则”的场面(一)契约解释的准则(二)格式条款的拘束力(三)自始不能的合同的效力(四)特定物债权的保存义务(五)履行请求权的行使限制事由——履行不能(六)基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免责事由(七)基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三、与“合意原则”关系需要厘清的场面(一)附随义务和保护义务(二)赠与人的担保责任四、代结语

  • 标签: 合意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民法典修改
  • 简介:德国旧债法的履行障碍形态是以给付不能和给付迟延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实际上忽略了作为履行障碍主要形态的积极侵害债权,虽然对此存在不同认识。这一缺陷通过法官法得以弥补,形成了不良给付、附随义务的违反及拒绝履行三种主要类型。在德国新债法中,借助统一的“义务违反”要件,积极侵害债权被成文化并纳入了一般给付障碍法中,它成为超越一切具体给付履行障碍形态的一般性的法律原则。在新债法中积极侵害债权可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即主给付义务的不良给付和附随义务的违反。我国《合同法》有类似于德国旧债法的规定,但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上与德国法有明显不同。

  • 标签: 积极侵害债权 不完全给付 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 瑕疵给付 加害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