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脑损伤死亡的发生规律及法医病理学特点。方法对同济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2002—2011年240例颅脑损伤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结果240例颅脑损伤死者,男性比例明显高于女性,40~50岁年龄段死亡率最高,致伤方式以钝器打击、交通事故、高坠最常见;农民和工人是高发人群;秋季死亡率最高;出血类型以蛛网膜下腔出血最为常见;原发性颅脑损伤168例(70%),继发性脑干损伤死亡23例(9.58%),并发症49例(20.42%)。结论颅脑损伤的发生,在年龄、性别、职业及法医病理学特点等方面存在内在规律,法医工作者应根据全面系统的病理学检验、临床资料及内在规律对死亡原因做出客观、全面、准确的结论。
简介:1案例简介案例1:潘某,男,46岁,1999年1月20日晚因说一句玩笑话,被人一拳击中口腔,致上颌1.1门牙脱落,伤者在现场找到一枚牙后,于当晚去某县医院口腔门诊进行牙再植术治疗,现在效果很好,仅左上1牙缺失.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例2:张某,男,45岁,2002年5月30日凌晨因阻止他人行凶被对方用拳头打伤口腔.医院查体见:上唇高度肿胀,疼痛出血明显,口腔粘膜多处裂伤,上21.牙脱落于口腔中,上.1牙Ⅱ度松动,上21.1牙槽骨骨折.于局麻下行21.牙复位再植术,上3-3牙栓丝固定.12月15日复诊见:上右2牙再植失败,已脱落,上右1牙再植效果较好,仅Ⅰ度松动.法医鉴定为轻伤.
简介:当下法官流失现象严重,但其中女性法官流失的比例要远低于男性法官。通过对法官压力来源进行归纳分类,发现男性、女性法官除生理性因素之外的压力感差异主要体现在职业荣誉感与个人成就感两方面。进一步分析该两方面差异的影响因素可知,女性法官受其自身关怀道德的影响形成自然法法律观更为注重案件的实质正义,更多采取调解的工作方式,加之女性自身的性格特征使她们趋于采用'去暴力'型的司法工作方法,这些都令女性法官更具职业荣誉感与个人成就感。女性法官群体的这种抗压性表现对于当下中国的司法工作而言,意味着中国的司法工作在司法理念、司法工作机制以及司法工作方法三个方面要'尊重每位消费者,重视每个用户体验',追求法官个人体验感与满意度的司法工作模式。这里的个人,不仅包括法官,也还包括司法服务的群众。
简介:新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关于"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的规定较旧标准更为清晰、明确,在实践中便于把握,且符合职工工伤处理的基本原则。新标准规定,对损伤并发症、损伤加重原有伤残情形的,均需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但对于本次工伤伤情显著轻于原有伤残的,则应以本次工伤所致残情为评定依据。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比,新标准规定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有相当的差异,主要在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往往强调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并需说明损伤与伤残的因果关系。虽然职工工伤伤残评定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司法鉴定范畴,但参照新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仍将是司法鉴定机构在诸如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以及侵权赔偿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司法鉴定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准确把握鉴定中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