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福建省委高度重视实践和落实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8年6月就作出了依法治省决定。两年来,全省上下以依法治县为重点,抓了80多个不同类型试点单位,抓点带面,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从试点的经验来看,要全面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必须坚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认真落实“四个四”措施上下功夫。一、依法治县要搞好,“四项要求”须落实(一)要“以深入学法用法为基础”,进一步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依法治县工作根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以上领导要抓好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与在职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法律严格管理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抓好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要抓好全体公民与自己工作、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权利义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突出抓好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学校要把法制教育列入德育教育的主要内容,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搞好法制教育,使其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要“以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
简介: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实践中如何界定某一信息是否为政府信息以及如何判断是否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关键环节。笔者认为界定与公开政府信息应把握四个维度,维度之一是界定政府信息的前提——准确判别政府信息的公布主体;维度之二是界定政府信息的关键——真正厘清政府信息的形成方式;维度之三是界定政府信息的重点——正确认定政府信息的存在形式;维度之四是公开政府信息的难点——要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之间的关系。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只有科学把握这四个维度才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目的和宗旨,法治政府与阳光政府方可有序推进。
简介: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与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遇到制约发展的法律瓶颈问题,亟须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考虑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以解决纠纷解决部门职能不清、社会解纷资源不平衡、衔接机制不顺畅、保障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厦门、山东、黑龙江、福建等地区大胆探索,先行出台的地方条例为国家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国家立法在吸收地方经验和弥补不足的同时,还需考虑与《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仲裁法》等现行法律的衔接问题,共同构建中央与地方统筹协调、专门立法与综合立法协同推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立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