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而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简介:投资基金又称信托投资基金,是由信托投资机构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社会公众的资金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它以安全有利的有价证券、实业或其他投资为手段,由信托投资机构委托投资专家进行投资管理,获得收益后,由投资者凭受益凭证分享。进行基金投资有如下优点:①投资基金集分散、小额的资金成巨额资金,然后进行集中投资,使小额投资者同样可以享受大额投资者独享的投资机会或好处。②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信托投资机构对于筹集到的资金并不是集中用于某一种证券或产业,而是投资于多项业务。这样,纵使有少数亏损,但就整体而言,因投资组合形成风险分散,仍可享受较大的投资收益。有的基金虽然只作某一种专业性投资,但由于信托投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