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代孕逐渐被利用,而我国关于代孕的法律规制并不完善,民间代孕现象盛行。代孕缺乏法律规制使得代孕受托方权益被侵害时权利无法得到救济。而代孕有存在的必要性,其的存在不仅是新兴权利的要求,更是公民处分其身体权的需求。代孕法律规制的缺乏,需要完善代孕立法规制,其规制主要是从主体、客体、行政监管及司法审判流程入手,以期使得代孕有法可依。
简介:作为“金砖国家”之一的印度,其不仅是世界工厂之一,而且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世界婴儿工厂”。2002年,印度政府公开宣布商业代孕为合法行为,自此,代孕在印度迅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每年创造的收入数以亿计。如今,在印度购买代孕服务的价格约为118万至3万美元,而这一价格仅为美国的三分之一。
简介:“完全代孕”是一种帮助不孕者怀孕生子的有效方法和法律行为。我们应当理性认识和对待代孕问题,确认和保护“完全代孕”,禁止“局部代孕”和“捐胚代孕”。当务之急应尽快通过立法来确认“完全代孕”的性质、“完全代孕”协议的效力及其权利保护与救济等一系列问题,以满足人们享有和行使生育权的正当与合法需求。
简介: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不育家庭对代孕有着强烈的需求。由于代孕涉及到对代母部分身体功能的使用,而且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也难以确定,因此一出现便遭到社会的普遍反对。但代孕不应该也不可能一禁了之,允许合理使用代孕,并尽快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作出明确规范,防止代孕被滥用,减少代孕纠纷,是现实社会的客观要求。
简介:代孕合同标的是受托方的代孕行为,是代孕母亲通过自己的行为向委托方夫妻提供身体利益的过程。从表现形式上,代孕行为是利用女性身体的整体功能——孕育子女的功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的一定行为,存在有条件合法化之必要性。国外有关代孕的立法模式经历了从严格禁止到有条件地开放的过程,现在的做法是对非商业性的完全代孕加以允许。考虑到不孕夫妇的正当需要及科技与伦理进步的要求,应该对代孕行为有条件的承认。
简介:一些女员工怀孕后不敢告知用人单位,在此类案件中,劳动仲裁机构通常也认为,即使女员工隐瞒了怀孕事实,合同依然有效。这不是袒护孕妇,而是对这种'消极'维权方式的认可。'隐孕'继'隐婚'之后,悄悄成为职场女性的另一种生存策略。签订合同之后就告诉公司自己怀孕;怀孕期间,还经常保胎休息;公司却照发工资,不敢将其辞退。隐孕入职让用人单位'很受伤',更可能会间接损害其他育龄期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因为企业被'欺骗怕了',很可能今后直接不聘用女员工了。
简介:主张在我国适度开放'无偿的完全代孕'的呼声很高,很多学者从善良风俗、权利基础和思想观念等角度分析了其合法性的依据。在德国,母亲的法律定义蕴含着德国亲属法保护的核心价值,也深层次地反映了德国禁止代孕的主要原因。以此为基础,即使是'无偿的完全代孕'也不能获得来自公序良俗、权利基础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充分的合法性抗辩。解决'代孕'问题,根本上还是应当由法律引导观念,建立健全收养等拟制血亲制度。
简介:法官:我是一名农民。为了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我妻子怀孕后就一直在县医院做产前保健检查和优生优育筛查,在医院进行的各种检查中,医生都告知我们说胎儿很正常。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我女儿出生后右臂下半部和左脚缺失。
简介:在一些承认代孕的国家和地区中,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为代孕提供了最为宽松的法律环境,加州法院积累了丰富的代孕判例经验。在加州,有偿代孕和无偿代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单身人士、已婚夫妻及同性恋者都可以通过代孕而实现养育子女的愿望。
简介:【案件回放】被告人杨永勇,男,48岁,汉族,大专文化,原任广西藤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于2011年7月27日对其提起公诉,万秀区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永勇犯罪事实如下:
简介:囿于继承法同时具有身份法与财产法、任意法与强行法等多种不同维度的法学属性,客观上决定了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的民法基本原则并不能够完全适用于继承法。鉴于继承法未来将纳入我国民法典体系的需要,这种制度内在价值的冲突要求继承法具备独立的继承原则以起到制度衔接协调功能与规则解释补充功能。在对我国现行《继承法》修订时,有必要以成文法形式列举"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与照顾病残"、"互谅互让与和睦团结"以及"权利义务一致"五项继承原则,而这五项原则也是指引《继承法》补充完善以及制度创新的立法依据与价值追求。
代孕法律规制研究
踩刹车的印度代孕潮
“完全代孕”的法律规制初探
论代孕的合理使用与法律调控
代孕合同标的界定及有条件的合法化
隐孕入职:是履行正常权益还是钻了法律空子?
谁为人母——德国法视角下与“适度放开代孕”的争锋
孕产期检查胎儿正常孩子出生后有缺陷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吗
关于代孕法律问题的国际视角分析——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为例
被法槌震醒的黄金梦——藤县建设局原党组副书记杨永勇职务犯罪案件启示
民法典视角下的继承原则重构--兼评杨立新、杨震《〈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