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世纪后半期兴起的教育刑论认为,犯罪既非犯罪人自由意志的选择,也非天生所固有的,而是不良社会环境的产物。国家不应惩罚作为社会环境牺牲品的犯罪人,而应用刑罚来教育改善他们,使其尽快回归社会。刑罚的目的是矫正、教育、改造犯罪人,以保卫社会。这一理论不无可商榷之处,随后的实践中也确实为融报应、威慑、教育为一体的一体论所取代。但是,其中矫正罪犯的思想一直是现代各国刑罚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当今世界范围的刑罚改革浪潮中,矫正刑独领风骚。在制度建设上,社区矫正、开放式处遇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笔者认为,社区矫正、开放式处遇不仅是刑罚理论的制度化设计,其中渗透的对罪犯的人权保障思想更值得我们深入挖掘与借鉴。
简介:事实标准依赖知识产权统治市场。2007年9月17日,欧盟初审法院支持欧盟委员会的绝大部分决定,认定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欧盟微软反垄断案尘埃初步落定。此案展示了一条事实标准的知识产权开放之路。欧盟委员会强令微软开放互操作技术信息,就是为了打破版权加商业秘密对互操作技术标准的囚困。但是,操作系统日益涉及专利的现实表明,事实标准的知识产权困境最终得仰仗于知识产权开放:竞争需要知识产权遵从"合理且无歧视"的许可原则。欧盟委员会认为,技术必须具有创新性,而且,许可费与技术创新性成比例,才能构成"合理"许可;而具体许可费应该参考"市场可比技术"的许可价格。欧盟委员会树立的上述"客观"标准为事实标准打开了知识产权开放之路,也打开了市场竞争和开放创新之路。
简介:<正>刑法观是人们对于刑法基本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它属意识形态的范畴,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一定的经济条件和思想路线的制约。刑法观是刑法学领域深层次的问题,是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事理论的内在根据。有什么样的刑法观,就有什么样的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法理论。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最高决策机关的失误,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思想政治路线,也形成了一整套与此相适应的刑法观。其具体表现是:在政治与法律的关系上,重政治轻法制,重政策轻法律,重人治轻法治;在刑法功能上,重反革命犯罪轻经济犯罪,重打击犯罪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