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5
100 个结果
  • 简介:本文梳理了海外学者对于中国立法研究的理论演进,比较了中外学者在立法研究领域的问题意识的不同及成因,并为立法过程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本文提出海外的中国立法过程研究分为旧制度主义、行为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三个阶段,总体倾向于把中国立法过程看作观察中国政治法律发展的一个窗口。而国内的立法过程研究则关注立法中的利益冲突等实际的法制问题。本文建议国内的立法过程研究重点探讨民主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如何透过立法民主的构建疏通立法中的利益表达。

  • 标签: 立法过程 海外中国研究 利益表达 民主立法
  • 简介:司法的过程是一个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但又超越理性的感性实践过程,是法官运用自己的智慧对互相冲突的各种利益、价值进行评价、取舍的过程。利益衡量作为判案的思考方法,与传统的概念法学和形式主义法学的三段论式方法不同,它不是进行简单的法条对照,而必须对法条背后的利益进行评估、衡量。

  • 标签: 司法 司法技巧 思维方法 利益衡量
  • 简介:情与法的问题,既涉及法律的品性,又关系法律解释、国家法与民间法之冲突。程序论者片面强调法的价值中立,试图割裂二者之关联,以获得法的确定性。这一立场甚值怀疑,二者毋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方面,制定法与道德合二为一:程序正义并不排斥制定法伦理,'道德入法'也没有丧失法律的确定性,法律的'地方性'又昭示制定法伦理乃是中国人的伦理。另一方面,形式司法与道德各司其职:法的权威性要求坚持形式司法,法的可解释性仅允许可能字义范围内的形式解释,而量刑的不确定性则要求刑法与传统伦理实现无缝对接。

  • 标签: 刑法伦理 制定法伦理 形式司法 中国人
  • 简介:教师和学生参与校规制定在西方高校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我国还没有师生参与校规制定的制度保障。校规制定行为具有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双重性质,不论从行政行为还是从立法行为进行考察,师生都应该参与校规制定过程。不仅如此,师生参与校规制定在尊重高校办学规律、尊重教师的政治地位、保护学生权利、协调高校与学生关系、培养学生的民主能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应该通过立法确保师生参与校规制定过程

  • 标签: 校规制定 师生参与 高校内部管理
  • 简介:我国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尚处于初始阶段,制度架构的不成熟以及强势弱势群体之间的力量失衡,使得公众不能积极有效地参与立法。要解决这一困境,需要从制度方面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并将已制定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最大限度的予以落实。

  • 标签: 公众参与 法治 正当程序 利益博弈 听证
  • 简介: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是刑事侦查工作的第一步,它直接影响以后的侦破工作。应当把是否弄清作案过程作为衡量现场勘查质量的一个标准,勘查中必须以作案过程为主线,一切勘查活动均在这个主线指导下进行,一切勘查活动均为完成对这条主线的认识而展开。

  • 标签: 案件现场 作案过程 勘查质量 刑事侦查
  • 简介:劳动合同陷阱案例: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1月16日,劳动者小朱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小朱后辞职并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单位则否认与小朱存在劳动关系,称小朱从未为其单位提供过劳动。

  • 标签: 劳动合同 仲裁申请 双倍工资 仲裁程序 劳动关系 工资条
  • 简介:先行为效力是行政过程中作为阶段性行为的先行为对后行为的约束力,是行政过程性介入行政行为理论的必然结果,是先定力、程序经济、程序信用、禁反言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公信力、程序渐进性在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折射反应。其基本要求包括:行政过程中的阶段性行为同样有程序价值和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否定和推翻先行为。后行为不能有悖于先行为目的。非因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有程序省略、遗漏、添加、停顿、回转、反复等"反程序"现象。我国当下制度设计中已有诸如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证明力、提请或移送处理、职能分离等源于先行为效力的相关制度"影像",今后应加紧确立和完善先行为效力的理论体系和相关制度设计。

  • 标签: 行政过程 先行为 推进力 阻止力
  • 简介:部分过程性政府信息依法应当对外公开,部分则应不予公开。具体标准和范围是:过程性信息中的意见信息一般不公开,未成熟的主体行为信息不公开,事实信息应当公开,过程结束后的过程信息应公开。

  • 标签: 过程性 政府信息 公开
  • 简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已经定位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两大块,其中行政执法是其最重要的职能,“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可以说都集中在行政执法这一基本职能上,并通过行政执法来体现。然而,通过对近年来我市工商系统所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评查,结合日常的案审及执法检查情况,

  • 标签: 行政执法 案件 经济违法 执法检查 查处 交易行为
  • 简介:近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出台措施,耍求检察人员在职务犯罪案件讯问过程中,充分运用讯问技巧、合理使用客观证据、适当使用逻辑推理查明案件事宴,确保存令程录音录像工作制度下获取的讯问笔录均有充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 标签: 讯问技巧 合法性 职务犯罪案件 文明 检察人员 客观证据
  • 简介:<正>行政过程(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调整各种相互冲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空间内评价各种利益地位、相互关系,并且有效地调整利益冲突,使之朝向各方利益最大化。只有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达到合理妥当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行政过程才能达到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标准,才能获得实质的正当性。

  • 标签: 行政过程 利益平衡 行政立法 行政司法 被拆迁人 行政执法
  • 简介:本文以四川某市所属的多个基层法院的陪审情况为调研对象,就人民陪审制的运行实践和实际效果进行了初步调查,也以这些调查为基础初步分析了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期为中国陪审制度改革提供一定参考。

  • 标签: 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 改革
  • 简介:通过对2010年至2011年发生在韩国的18起真实案件的影子陪审团评议过程的观察和评议录像的内容分析,研究了陪审团裁决的约束力、陪审员数量、定罪和量刑方面的陪审团评议以及法官对陪审团评议的介入。总体来说,影子陪审团轮流发言积极参与评议程序,并且陪审员在辩论过程中彼此尊重,出现误解法律、混淆定罪和量刑事实的情况比预想的少。陪审团规模与评议质量之间没有决定性的关系。尽管令人鼓舞的和有待改进的方面并存,但是韩国陪审团评议的整体质量还是不错的。随着时间流逝,韩国的陪审制度有望逐步发展为一种能够加强普通民众的民主参与并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稳定的制度。

  • 标签: 韩国陪审团审判 影子陪审团 评议 法官 陪审团规模
  • 简介:本文分析了中国实施法治的种种努力,并根据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和詹姆士的急进经验主义提出一种建设性的后现代规范法学理论。这种"自然法的过程理论"提出一种新的自然法理论观点,旨在消除法的不确定性引起的所谓法的非法性,弥合法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本体论断裂。过程自然法还旨在通过美的目的来协调东西方诸多文化差异,使东方的秩序美感与西方的理性秩序感的统一达到最大化。为了与这种美的目的相一致,过程自然法还支持文化上敏感的法治概念,推崇怀特海所说的"每一种社会都有其自身的完美类型"的观点。这种法治概念允许民主和形式合法性的解释中以及法律的个人权利实例中所反映的重要文化差异。因此,作者认为,理想的法治在美国和中国可能在表现形式上非常不同,并会在我们不断变化的、多元的和复杂文化的世界上不断进步和发展。虽然法律理论家们对法的不确定性程度观点不一,但他们都一致认可法律的不确定性。法律之所以有不确定性,是因为在一些疑难案件中,相关的制定法、普通法、合同法或宪法规范显然都不能对于有待裁决的问题提出完全一致的解决方案。法的不确定性提出的难题是,由于法官总是难以摆脱个人的政治、道德或宗教信仰,因而疑难案件的司法判决似乎有不合法之嫌。过程自然法学试图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一条新的进路。

  • 标签: 过程法学 法治 法的不确定性 法的本体论断裂
  • 简介: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可辩驳性是法律知识逻辑结构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可辩驳知识结构依赖于可辩驳思维来实现应有的价值。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可辩驳思维的价值体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上。可辩驳思维的理论价值,微观上有助于法律方法的系统优化,宏观上有助于法治思维的贯通。在审判实践领域,运用可辩驳思维有助于法官充分应对疑难案件,从而作出更加合法的、合理的判决。

  • 标签: 可辩驳思维 法律方法 法治思维 疑难案件
  • 简介:制定法下的判决推理可以被概括为两个层级的推理过程:第一个层级是从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推导出判决结论的推理;第二个层级是对事实进行认定的过程。司法判决是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第一层级的推理是从发现的法律、认定的事实推导出裁判结论的过程,是逻辑推论的结果,保证判决的形式正义。第二层级的推理是对小前提进行评判的过程,保证了判决内容的实质正义。

  • 标签: 司法三段论 司法判决 判决推理 事实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