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家母女三人死亡,嫌疑人手段极其残忍。这悲惨的场面让王斌愤恨不已,一定要尽快抓到嫌疑人.2008年,王斌退伍后,怀着对公安工作的满腔热爱之情参加了招警考试,被录取后在河南警察学院培训两年。2011年正式参加公安工作,入警以来,他始终保持了优秀的政治本色和警察品格,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舍生忘死,冲锋在先2015年1月,王斌主动请缨,进入渑池县公安局刑警大
简介:《律师世界》1995年第7期刊登了邓小林同志的《王某构成何罪》一文,针对文中所提的四种观点,笔者提出如下几个问题:(一)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满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诈骗罪的特征,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诈骗故意;客观上必须是用虚构事实或隐满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产生错觉,‘咱愿地”交出财物。本案中,王某与丁某、胡某事先没有通谋,事先也不知丁某、胡某会用空白发票去诈骗,所以王某主观上没有共同诈骗故意。客观上,王某只是趁同室开票员蓝某离开办公室之机,从蓝某的发票本中撕走空白发票一套,即王某实施了秘密窃取空白发票一套的行为,而没
简介:王某(男)与邱某结婚后常年分居两地,邱某难耐寂寞,与邻居一单身汉林某勾搭成奸并生下一子。王某不明真相,以为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而疼爱有加,看着孩子在自己的呵护之下健康成长更是喜在心头。安宁和美的日子过了15年。在一次例行的体检中,王某得知自己并无生育能力,惊讶之后顿生疑虑,经过一番明查暗访,王某对邱某提出质问,邱某无奈之下承认了与他入的奸情并坦言孩子不是王某与其所生。王某自感受到了极大伤害,愤然起诉,要求与邱某离婚并解除其与孩子的父子关系。本案中,对于如何认定王某与孩子之间的人身关系,产生了较大分歧。一种观念认为,王某与孩子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没有按照有关收养的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