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7
131 个结果
  • 简介:<正>证明标准作为法官评判当事人的证明是否达到要求的准则,客观地存在于诉讼之中。万事万物都有其渊源,证明标准也不例外。那它来自何方呢?是自生自灭于法官内心世界,还是先人为地构建一个证明标准,再移植于法官内心世界呢?这是一个关系到证明标准存在的前提性问题。只有先解决了这个问题,证明标准制度才能存在,才能进一步完善。

  • 标签: 证明标准 内心确信 级别管辖 人民法院管辖 经验法则 证据确实充分
  • 简介:社区矫正主体的合理建构,是社区矫正进一步发展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通过对社区矫正主体资格、主体特点的探讨和试点时期我国社区矫正主体情况的研究,就如何合理建构社区矫正主体提出了一些设想。

  • 标签: 社区矫正 主体 资格 建构
  • 简介:冯友兰先生说:“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所谓反思就是人类精神反过来以自己为对象而思之。”经过100多年的反复和努力,中国法哲学研究初见成效,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构筑了独立的法学范畴体系和话语结构,使法学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二是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使法律同其他社会现象区别开来,并形成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力量以指导社会按照法治的要素重塑利益结构。但是,囿于复杂的社会因素,中国法理学尤其是宪法法理学,对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和运行机制缺乏整体性的、形而上性的反思,公法基础理论欠缺所表现出来的弊端已经十分明显。公法哲学就是关于权力和人权的哲学。步入新世纪,中国公法领域迫切需要形而上的沉思,中国法学最有价值的范式研究和体系建构也将在公法领域里发生。

  • 标签: 公法哲学体系 方法论 公共权力体系 意识形态化 公共哲学
  • 简介: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公益劳动作为附加刑,可以为司法机关依据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和个人情况适用刑罚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可以为非监禁刑逐渐替代监禁刑以及刑罚个别化的实现创造条件;也可以使非监禁刑之间的适用相辅相成、教育与补偿功能得到互补、正义与功利相得益彰;还可以为非监禁刑制度的构建和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从而优化非监禁刑的结构,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率以及适用效果,逐步实现国家、社会、被害人和犯罪分子之间利益之最大化。

  • 标签: 公益劳动 价值定位 问题对策 立法建构
  • 简介:从刑法史的角度看,刑法规定存在着一个从个别立法到一般立法的演变过程。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分立是人类经验积累的结果,是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刑法总则固然重要,但离开了刑法分则,对不法行为定罪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刑法分则规范是犯罪分类的表述方式,刑法分则体系不仅是技术性问题,背后包含了一定的刑法价值理念。我国刑法分则除了对罪状和法定刑的规定以外,还包括一些刑法适用的引导性规定。

  • 标签: 刑法分则 罪状 法定刑 引导性规定
  • 简介:刑事和解,系指经由司法机关的职权作用,被害人与犯罪人面对面地直接商谈,促进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从而确定犯罪发生后的解决方案。刑事和解在我国有其事实、法律基础和一定的可操作性。刑事和解制度的建构既是被害人学研究得出的重要结论之一,也是犯罪人矫正和回归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与社会福祉增加之所需要,是公权力完善及公权力向私权力妥协的必然结论,有法律明确限定范围的刑事和解值得提倡和推广。

  • 标签: 刑事和解界定 被害人学 犯罪人角度 公权力观察
  • 简介:任何社会的法治都具有时代特征,它必须与现有的社会文化条件相适应并随着这些社会文化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一种法律制度只有准确反映社会发展的主题和基本趋势,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并为自身的发展获得强大的生命力。在中国社会建立法治,必须研究中国民族文化,分析中国法治建设存在与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

  • 标签: 法治 文化基础 建构
  • 简介:信息时代,与信息主体息息相关的大量信息长时间留存于网络,给个人信息的保护带来挑战。为使个体不被束缚于过往的特定行为中,学者提出了被遗忘权的概念,此项权利体现着对个人信息的事前控制。我国有学者提议移植被遗忘权,但并未深入分析该项权利的法权构造及在实施中会产生的影响。权利的赋予需要与法律的执行力相结合。如果赋予权利主体一项广义的被遗忘权,应考虑如何克服权利实施中面临的巨大障碍,需斟酌相关统御因素,包括权利主体、权利行使的对象、技术的不足、利益冲突、法律强行要求企业留存用户信息等方面,理性反思被遗忘权。当下,被遗忘权的内涵应界定在特定领域对信息主体过往负面信息进行披露与使用的限制方面。

  • 标签: 被遗忘权 删除权 个人信息权 数据控制者
  • 简介:量刑程序是实现量刑公正的程序进路,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继承了大陆法系传统,将定罪和量刑混合在一起,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重定罪轻量刑的认识误区。英美法系国家独立的量刑程序对我国量刑庭审程序的建构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但在我国现有司法资源基础上,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庭审程序才是理性的选择。

  • 标签: 量刑建议 量刑程序 量刑庭审程序 制度构建
  • 简介:基层法院所处的特殊司法环境并未完全经过法治渗透,这一因素导致基层法官裁判案件单一基于法条主义分析进路,经常遭遇非理性现实争议的质疑与碰撞。为避免单纯依靠严格规则之治步入误区,获得具有解释结论唯一性与价值取向一致性的裁判结果,法官通常采用后果实用主义的逆向裁判思维方式。逆向裁判思维在法律后果预测、裁判结论倒推、行为范式评价、思维程式固定中完成。逆向裁判思维可有效衡平社会预期与公众对案件裁判的公正感,保障法律有效实施,促进社会公正实现。

  • 标签: 逆向裁判 后果预测 结论倒推 程式建构
  • 简介:伴随着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我国形成了以《殡葬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法律规范群。我国殡葬法规范体系的构建逐渐被学术界所关注。为了保证我国殡葬法规范体系构建的进一步正常展开,从法理层面来看,至少在立法正当性、立法合法性、立法原理性、内容标准性和立法技术性等几个方面都是值得注意和探讨的,符合这些要求的殡葬法规范体系才能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 标签: 殡葬 法规范体系 法理
  • 简介:犯罪成立体系可以在大陆法系三元递进式的体系基础上,按照新的思路去重新建构。在建构新的犯罪成立体系之前,确立犯罪成立体系的应然品性是其前提。将其应然品性作为价值指引和技术指引,则新建构的犯罪成立体系应是淘汰式犯罪成立体系,而该体系在本土化之后是这样一个情形:罪状形合性一社会危害性一罪过性一应受刑罚惩罚性。其中,“应受刑罚惩罚性”是将刑事政策纳入了犯罪成立体系,从而使得犯罪成立体系的构建实现了对以往关于犯罪成立体系所有主张的超越。

  • 标签: 犯罪成立体系 罪状形合性社会危害性 罪过性应受刑罚惩罚性
  • 简介:正常法治与非常法治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方面,但非常法治在对象、手段、效力等方面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建设非常法治对宪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从实践上说,建设非常法治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国家紧急权力制度、提高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能力、促进法律的和谐发展。从理论上说,建设非常法治有助于建构非常法学。

  • 标签: 非常法治 国家紧急权力 宪政
  • 简介:海法体系是指由各种涉海法律规范相互协调与衔接而组成的结构完整、内容广泛、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在中国建构海法体系具有必然性,能够满足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效保障和促进中国海洋权益、尊重海法发展客观规律等方面的要求.构建完善的海法体系应当采取加速中国海法体系的立法进程、进一步深化中国海洋执法机构改革、逐步调整中国海洋司法制度等措施.为了推动中国海法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还应注重明确和完善中国海洋政策、加强海法体系理论研究以及海洋人才培养.

  • 标签: 海法 法律体系 制度建构
  • 简介:一、刑事证明标准的层次性建构的内在规律解读对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建构决定于证明主体和证明对象的分层,这是其内在规律,如此可进行如下三个角度的层次性区分:

  • 标签: 刑事证明标准 内在规律 证明对象 证明主体
  • 简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需要遵循全面监督、有限监督、依当事人申诉以及事后监督等四项原则。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错误的裁定、决定、违法的强制执行行为、以及徇私枉法的行为。监督方式包括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刑事调查。相关的工作机制包括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和保障机制等。

  • 标签: 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工作机制
  • 简介:释明权制度最早起源于德国,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被称为当事人主义的修正器。释明权体现了民事诉讼的最高价值——公正与效率。释明权既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又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合理限制法官行使释明权的范围,加强当事人的律师代理制度,达致民事诉讼纠纷解决中当事人对抗式辨论与法官行使释明权之间的良性互动。

  • 标签: 释明权 价值目标 行使原则 诉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