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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信用诈骗刍议□张宗亮信用是一种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开给受益人(出口商)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进出口贸易不断扩大,信用这种国际贸易支付手段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起着...

  • 标签: 信用证诈骗行为 信用证诈骗犯罪 开证行 国际贸易 非法占有 受益人
  • 简介:信用诈骗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对信用的管理制度,在实施骗取信用进行诈骗时,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仅是一种选择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刑法》第195条规定的四种方式。信用诈骗罪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应当区分本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对盗窃他人信用后又加以使用、利用信用诈骗银行“打包贷款”的行为应按本罪论处。

  • 标签: 信用证 诈骗罪 伪造 变造
  • 简介:浅谈信用诈骗的防范和制止陈震在对外经济贸易交往中,国际上的不法分子利用信用支付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件屡有发生。这类国际诈骗,作案隐蔽、金额较大,被骗方损失严重,追索损失又耗力费时,经济效益不理想。因此,以法律为武器,防范与制止利用信用诈骗是一项重要...

  • 标签: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诈骗 统一惯例 受益人 通知行 开证行
  • 简介:在我国刑法中,恶意透支是信用诈骗罪的常见表现方式之一,但其在具体成立条件上具有不同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止和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特殊之处,即主体为合法持卡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须具备超过规定限额或现定期限,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这三要件,唯有明确构成要件,才能完善对恶意透支型信用诈骗的立法。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成立条件 立法完善 刑法 中国
  • 简介:<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和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国家经济建设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伴随经济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在经济领域里,犯罪分子打着“开放、搞活”的旗号,千方百计地钻改革的空子,大肆进行走私、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盗窃、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其中,诈骗相当严重。经济诈骗案件屡有发生。一些诈骗分子有恃无恐,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经济诈骗是在商品经济广泛发展的新形势下,应时而“兴”的一种

  • 标签: 经济诈骗犯罪 经济合同 行为人 犯罪分子 非法占有 国家工作人员
  • 简介:保险是人们以平时共同积累的保险基金对造成特定经济、人身损失进行补偿,确保社会生产、经营和人们生活安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当今世界各国都普遍实施了这种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保险制度。近几年来,我国保险事业迅速发展,各种保险机构已经建立,保险制度已成体系,...

  • 标签: 保险诈骗犯罪 保险诈骗罪 犯罪行为 诈骗保险金 投保人 保险公司
  • 简介:金融诈骗是金融风险的重要表现,当前金融诈骗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四个方面。诈骗行为之猖猖獗,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金融安全乃至经济安全,我们必须从健全体制、提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法制观念、采用非常手段及各部门配合等方面,系统地对金融诈骗进行防范和打击。

  • 标签: 金融诈骗 金融风险 犯罪防治 刑法
  • 简介:<正>当前,我国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案件显著增加。一些犯罪分子打着开放、搞活、加强横向联系的旗号,千方百计钻改革的空子,利用经济活动的合法形式,签订各种合同,进行诈骗活动。根据某市检察机关的统计,一九八五年一月至十一月,立案自侦的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共计二十六件,其中利用签订假合同、假协议进行诈骗的十八件,占全部自侦案件的百分之六十九点二。

  • 标签: 行为人 诈骗犯罪 诈骗罪 签订合同 履约能力 非法占有
  • 简介:被骗者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是诈骗客观要件中的核心要素,而诈骗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中的“处分行为”是“不成文之构成要件要素”,被骗者必须具有居于财产处分的地位和权限,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的司法解释认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应以信用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解释受到了“机器不能被骗”观点的质疑。ATM机的法律性质应为银行发出的要约邀请,银行管理者在信用卡只能由本人持有的这一国际规则下做出了凡是经过ATM机验证的人皆为持卡人本人的推定,因此,ATM机具有处分财产的地位和权限。

  • 标签: 诈骗犯罪 财产处分 合理性 信用卡诈骗
  • 简介:信用独立性原则被视为国际贸易的“生命血液”,其要求信用与基础合同互相独立,即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单据买卖合同、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单据买卖合同以及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合同彼此独立以保证这种精巧但脆弱的支付机制能顺利运行从而支持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 标签: 信用证独立性原则 信用证欺诈行为 救济模式 信用证业务 共同侵权 财产保全措施
  • 简介:信用的议付问题虽然在(UCP500)中有所规定,但是并不全面和具体,实践中往往存在对诸如议付的构成、议付行与受益人、议付行与开证行之间的关系等产生误解.本文结合UCP500的规定对议付信用的意义与法律特点、主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议付与出口押汇的异同、议付信用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等作了系统研究.

  • 标签: 中国 议付信用证 法律问题 当事人 权利义务 法律风险
  • 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形势日益严峻,尤其是合同诈骗案件不断增加,不仅在案件数量上增多,案件的涉案金额不断加大,涉外合同诈骗案件也日益凸显。只有不断研究该类犯罪的特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侦查对策,包括如何分析案情,准确定性;确定方向,选择侦查途径;审慎使用侦查措施,取得关键证据。

  • 标签: 经济犯罪 合同诈骗 侦查途径
  • 简介:信用的独立性(或自主性)原则是信用体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原则,依据该原则信用及相关的单据与合同交易是分离的.但是这种机制为受益人从事欺诈行为创造了条件,基于此,各国逐渐地发展了遏制信用欺诈的重要制度--信用欺诈例外.本文拟对欺诈例外的涵义及特征作一分析,并就欺诈例外适用中的何谓"欺诈"、欺诈例外适用的排除、开证行应如何应对欺诈例外、欺诈例外与法院禁付令的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并在评论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就我国相关法制的完善问题作一思考.

  • 标签: 欺诈例外 适用 信用证欺诈 司法实践 法院 受益人
  • 简介:关于法院干预信用付款的几个法律问题冯明岗作为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的产物,信用支付方式经过一百多年来的发展,已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最为广泛的使用,以致被誉为“国际商业的生命线”。而信用支付方式对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巨大作用则无不是其赖以存在的基石——...

  • 标签: 信用证付款 法院干预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开证行 信用证项 欺诈行为
  • 简介:试析可转让信用的法律特征与风险防范黄繁华可转让信用(transferableL/C)在我国外贸结算中运用不多。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信用转让的业务正在不断增加,而且转让的范围也已由过去主要是国内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转让向跨国家、跨地区...

  • 标签: 第二受益人 可转让信用证 法律特征 开证行 开证申请人 转让行
  • 简介:伴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呈井喷之势增长,社会危害后果严重。相较于传统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具有团伙化,组织化,犯罪手段内容多样化,区域辐射性明显,跨区跨境突出,成本低、隐蔽性高等新特点。这导致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存在取证难、定性难特别是诈骗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定性、认定难,如主观故意、诈骗数额、主从犯认定难等问题。对此,可突出电子证据的取证作用并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帮助取款行为,主观故意,诈骗数额,主从犯进行认定。

  • 标签: 电信网络 诈骗罪 电子取证
  • 简介:信用诈骗罪是指具有法定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认定本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以超过透支限额一定倍数为宜,对恶意透支、盗窃信用卡、使用变造的信用卡、使用涂改的信用卡等行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定性,并作立法完善。

  • 标签: 信用卡 恶意透支 盗窃 伪造 变造
  • 简介: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时会成为一种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在程序方面,一般首选在刑事程序一并解决,主要方式就是追赃、退赔,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在刑事程序不能一并解决,被害人可以就此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实体方面,因犯罪产生的民事赔偿中,往往涉及案外人特别是夫妻的财产问题。对此,刑事被告的民事赔偿范围,应当以刑事被告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一般属于刑事被告人个人债务,不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能证明犯罪所得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以将被告人的配偶一并列为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刑民交叉 夫妻财产 夫妻债务
  • 简介:公众关注的许霆案的定性曾有过激烈的争论,主要存在有罪说和无罪说两种观点。认为许霆无罪的观点中,有不当得利说、无效交易说、银行过错说、无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说、行为难以模仿说、刑法谦抑说、刑罚目的说、罪刑法定说等多种说法。在认为许霆有罪的观点中,又有盗窃罪说、侵占罪说、诈骗罪说、信用诈骗罪说等几种不同主张。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核准程序,

  • 标签: 信用卡诈骗罪 盗窃罪 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合法行为
  • 简介:自古至今,广州都是华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中国对外交往和贸易的主要口岸.改革开放以来,广州的金融事业在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的基础上,发展非常迅速,新鲜事物层出不穷,信用卡就是其中之一.1979年,中国银行开展了代理香港东亚银行VISA信用卡在国内的取现业务,从而使信用卡开始进入我国.1982年,中国银行并始代理境外信用卡在国内的直接购货业务.1985年3月,中国银行珠江分行(原广州市分行)在代理境外信用卡业务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银行的经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信用卡——珠江卡.1986年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北京地区开始发行外汇长城卡.接着,中国银行总行决定由广州市分行率先在国内发行人民币长城卡,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随后,我国各大专业银行纷纷开展了信用卡业务:1987年,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发行了红棉信用卡;1989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发行牡丹信用卡;1990年,中国建设银行开始发行万事达信用卡,接着又发行了VISA信用卡;1992年,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发行金穗信用卡;后来,中国交通银行也发行了太平洋信用卡;1995年,广东省发展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家地区银行发行了广发VISA信用卡.据统计,到1994年底,我国发行的各种信用卡的总数量已达840万张,存款252亿元人民币,交易额

  • 标签: 信用卡犯罪 犯罪分子 广州市 伪造信用卡 万事达信用卡 开始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