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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不断推进,与市场关系最为密切的传统手工艺的有关权利主体已愈来愈意识到知识产权在传统手工艺保护中的重要性,因此,运用著作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权项来保护自己的传统手工艺的权利主体们逐渐增多,但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如知识产权权项的选择、技术标准的制定、维权的艰难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恰当路径与模式为传统手工艺提供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

  • 标签: 传统手工艺 知识产权 权项选择 技术标准
  • 简介:一、投稿要求(一)来稿应具有学术性、理论性、原创性,切勿一稿多投。本刊不退来稿,三个月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篇幅一般在1万至2万字之间,特别优秀论文不在此限,本:Fu尤为欢迎论证充分、挖掘深刻、极具学术价值的洪钟大吕之作。

  • 标签: 投稿要求 注释体例 一稿多投 优秀论文 学术价值 学术性
  • 简介:一、投稿要求(一)来稿应具有学术性、理论性、原创性,切勿一稿多投。本刊不退来稿,三个月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二)来稿篇幅一般在1万至2万字之间,特别优秀论文不在此限,本刊尤为欢迎论证充分、挖掘深刻、极具学术价值的洪钟大吕之作。(三)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技术处理和删节,不同意者请予以说明。(四)来稿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均可,电子文档请用word文件格式投入编辑部信箱,勿寄给编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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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国家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项基本工作是不断完善破案和调查犯罪的方式方法。从提高这一工作的效率来讲,完善罪行调查和侦查(查明与犯罪有关的客体;犯罪人、犯罪工具和犯罪手段;犯罪所侵害的客体;实施犯罪的环境因素)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在查明要寻找的客体工作中,详细地进行科学研究的常常有以下三个

  • 标签: 客体 认定 犯罪手段 证明 搜查 侦查工作
  • 简介:案情:被告人汪某于2000年至2004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非法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共计1.27亿余元。2005年8月,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汪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10月裁定维持一审判决。21305年11月,公诉机关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控被告人汪某,认为被告人汪某于1997年至2002年2月间,非法向同村村民王某吸收存款4000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006年4月24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汪某非法向同村村民王某吸收存款4000万元的犯罪行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四年,与原判决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在法定上诉期限内,被告人汪某未提起上诉,公诉机关也没有抗诉,判决生效。

  •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审判决 有期徒刑 处罚 漏罪 金融监管部门
  • 简介:契约自由的衰落曾被认为是西方法律传统危机的重要一面。时至今日,契约自由在民法上的复兴与扩展如拨开云雾重见天日一般清晰起来。从宏观上看契约自由历史演进的规律是曲折而向前演进的,从微观看,契约自由并不必然导致议价能力不平等或交易不公平,要理顺契约自由与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关系。再从人格权法、公司法、劳动法、家庭法四个方面阐释了契约自由的扩展。最后指出契约自由的复兴与扩展的原因是社会阶层分化后多元化社会中力量对比的反映和妥协的合理产物,也是人们更为信仰自主选择的权利的表现。还要指出,契约自由的复兴与扩展,是有机结合法学与各个学科在契约自由理念上的观点来进行的。

  • 标签: 契约自由 复兴 原因
  • 简介: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进行审查的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方法[1]。

  • 标签: 逮捕条件 羁押 逮捕
  • 简介:<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商品交换渗透到生产、经营领域的各个角落。支票作为一种结算手段在经济交往中的运用,也更为频繁,更为普遍,伴之而来的支票纠纷也在日溢增多。笔者最近查阅了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1992年下半年以来的部分案卷,此类纠纷近40起,其中;有的属于刑事犯

  • 标签: 空白支票 成因及对策 纠纷 转帐支票 南京市白下区 空头支票
  • 简介:减刑,是我国刑法条文规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立法中把减刑作为一种经常性的,适用范围较广的刑罚制度加以确立,并使其不断日臻完善,是我国刑法的特色之一。一减刑制度的产生在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里,也有依据犯罪人的身份关系,在量刑时或刑罚执行过程中予以减刑的规定。如:“以八辟的邦法”。①所谓“八辟”即“议亲之辟”、“议故之辟”、“议贤之辟”、“议能之辟”、“议功之辟”、“议遗之辟”、“议勤之辟”、“议宾之辟”。辟,就是法。在酉汉王朝时期既有“赎免”又有“上请”之规定。自曹魏起,我国始有“八议”之说,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以减罚刑。到了唐代

  • 标签: 减刑制度 人身危险性 社会危害性 刑罚执行制度 确有悔改 犯罪分子
  • 简介:<正>计算机的广泛运用,标志着人类科技的发展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计算机也给人类带来了副产品一计算机犯罪,使法学面临着新的挑战。加强计算机犯罪的研究,及早采双立法预防措施,防止计算机犯罪的蔓延,是形势的要求。一、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和特点对计算机犯罪,目前称谓尚不一致。有计算机滥用、计算机诈欺、借计算机协助之犯罪、与计算机相关之犯罪等等。虽提法不同,但一致认为,计算机犯罪不是计算机本身的犯罪,而是行为人借计算机以达到其犯罪目的的犯罪,人是计算机犯罪的

  • 标签: 计算机犯罪 犯罪分子 立法探讨 犯罪行为人 犯罪目的 计算机专家
  • 简介:中美两国邪教组织犯罪最根本差异在于我国邪教危害国家政权稳定性,美国在我国扶持邪教组织,并指责我国违反宗教自由和侵犯人权,其目的是借助邪教危害我国国家政权稳定。正是因为这一根本差异,对邪教立法我国采取了“预防原则”,美国则采取了“追罚原则”。抓住我国邪教的政治性问题,进而消除或缩小我国阶层分化和贫富分化,能够从根本上遏制邪教,而美国因心理和宗教因素产生的邪教很难得到遏制。

  • 标签: 邪教 预防 追罚 可控性
  • 简介:腐败有其历史根源,而不是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腐败行为的主体分类三大类,要根治,铲除腐败行为,必须加强政治体制改革即对权力加以约束。

  • 标签: 腐败行为 市场经济 权力
  • 简介:法条竞合的目的在于避免双重评价,认定法条竞合的实质标准应在于构成要件间保护法益的同一性。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二者存在本质的不同,在犯罪宣告和刑罚量定规则方面完全迥异。主张不必严格区分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观点会打乱整个竞合论体系。我国刑法中存在特别关系、补充关系、吸收关系与交叉关系四种类型的法条竞合形态。

  • 标签: 法条竞合 双重评价 想象竞合 类型
  • 简介:<正>以私人或公司为一方面以国家或政府为另一方之间的商事合同是现代贸易的一个主要特点。在发生争端时,能否象对另一私人合同方一样,对国家合同方提起诉讼,这对私人一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文的目的在于研究英国的法律把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究系当作一股商人对待,还是这一国家仍得根据其国家主权的性质挫败因违约而对它提起的诉讼。背景1978年《国家豁免法》的目的是要把“限制”豁免权原则并入英国法律之中。根据这个原则,一个外国只能就其主权或政府行为(actajureimperii)而不能就其商业行为(actajuregestionis)享有豁免权。限制豁免原则是对国营贸易活动日益增长的一种反应。一般感到当一个国家从事普通商业活动时,它应当尽可能被置于和其他商人相同的法律地位。但是在以前若干年来,正当许多西方国家采取这一途径(例如在1952年已成为美国法律的一部份)的时候,联合王国还继续奉行着绝对豁免原则,据此,别的国家的一切行为享受国家豁免权。由于很难在英国通过诉讼来解决争端,有很大价值的和外国进行的

  • 标签: 商事合同 商业活动 豁免原则 商业行为 商业合同 英国法
  • 简介:政府职责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涉及到依法行政的判断标准。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以及相关的宪法学理论,并没有对政府职责进行比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政府职责的概念也不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它与政府职能、政府职权以及政府责任在很多场合被混用在一起,由此导致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下降。政府职责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独立性、双重性、明确性和排他性等法律特征;分为抽象职责与具体职责,法定与非法定职责,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职责,作为与不作为职责,承担与不承担具体法律责任的职责,独立承担与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的职责,可豁免与不可豁免法律责任的职责,平时与紧急状态时期的职责,公法与私法意义上职责。

  • 标签: 政府职责 法律特征 职责分类
  • 简介:网络教育是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整体需要,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网络教育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网络教育法制问题,值得教育工作者思考.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旨在抛砖引玉,求得共识.

  • 标签: 网络教育 信息 教育现代化 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制
  • 简介:PPP项目合同作为典型的长期合同,具有不确定性特点,项目实施过程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合同订立时难以预见的情势变化,构成合同履行之障碍。从我国早期PPP实践看,PPP项目多伴随投资回报波动、需求预测误判、规划缺陷以及政府信用等风险而出现僵局,缺乏对PPP长期合同特质的准确认知和灵活的合同柔性治理思维是合作失败的主要原因。PPP的本质是“合作”而非“对抗”,必须构建相互信任和默契、具有较高容忍性和灵活性的合同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才能促进合作关系的增长而不是消减,区别于形式化、格式化的刚性治理,这种合同治理艺术更具弹性和互动空间。为避免因合同困境使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走向对抗,促使优质合规的PPP项目取得长足的发展,我国PPP立法应强制PPP合同嵌入可变更、可调整条款,并设置相应的修补程序,在特定阶段,安排政府与社会资本进行协商与再谈判,才能缓释冲突,挽救合作危机。

  • 标签: PPP长期合同 不确定性 柔性治理 弹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