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九日,南宁机械厂厂长陈增,被指控犯有抗税罪被捕入狱。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抗税、受贿罪对陈增提起公诉,同年十二月五日至八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于一九八七年三月十四日作出判决,否定了起诉书对陈增的指控,宣告陈增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否定受贿罪没有异议,但认为否定抗税罪是错误的,于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于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向最高人
简介:历代判词是中华法律文化的载体之一,是中华法律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本文试图从探讨樊增祥判词语言雅与俗的特征出发,说明他的用词用语无一不是受看法律文化价值观念的的影响与制约。也就是说,樊增祥的礼法文化的价值观,支配着他的语用方式,决定着他的判词语言的风格特征。
简介:税收正义是税收立法、执行和司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同时也是一种判定税制设计及运行是否合理与正当的价值基准抑或分析工具。"营改增"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实施以来既有显著成绩的取得,亦有诸如税负不公等有违税收正义之处,以税收正义审视和省思改革有助于保障改革的合理化与正当化。财税法治、国家治理与税收正义高度耦合,改革应以财税法治为保障,在国家治理模式下通过完善税率设计、税收比例和税收优惠措施来更好地寻求税制改革的正义径路,实现并保障税收的正义性。
对陈增案的反思
樊增祥判词语言的礼法文化价值
“营改增”效用的税法评判:以税收正义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