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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对于电子证据定位的模糊,导致缺乏统一明确的电子证据证明规则。现阶段亟需撇开法律定位争议,尽快创建电子证据特有的证明规则。本文选取了其中最常见的形式即电子邮件展开讨论。试图从电子邮件系统的工作原理、电子邮件信息尤其是信头的实例分析着手,结合法律和技术知识,为创建电子邮件的认证规范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 标签: 电子邮件 证据认定 实例
  • 简介:电子邮件已经成为企业内部对外联系的重要方式。雇主对工作场所电子邮件进行监视具有一定的正当性,而劳动者对于电子邮件隐私权也有合理的利益期待。处理电子邮件监视与劳动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关系,必须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必要限制原则和事先同意原则,加强电子邮件隐私权的立法和司法工作,促进雇主经营管理权与劳动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协调发展。

  • 标签: 工作场所 电子邮件监视 隐私权
  • 简介:计算机网络域名作为存在于虚拟空问的一种新的利益客体,与原有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商业标示形成了冲突。冲突的原因在于域名系统与法律制度相互没有顾及对方。因此要解决冲突,完善域名纠纷处理机制,二者必须共同努力,互相协调配合,推进互联网的发展。

  • 标签: 计算机网络域名 纠纷处理 域名系统 法律体系 调整 完善
  • 简介:本文对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进行了分析对比,指出了电子证据的特征,提出了对证据的可采纳性与证明力,以及在诉讼的仲裁中如何审酝判断,使用电子证据等,发表了有见地的观战对立法机关和司法实践孝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标签: 电子商务 电子证据 可采纳性 证明力 审查判断
  • 简介:<正>国企高管薪酬怎么定?在不少国家,这一问题都仍在探索之中:特别是在一些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如何在政府干预与市场定价之间把握好分寸,也成为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大考验。尽管国情不同,让国企高管薪酬更加透明化、公开化、合理化已成为一种国际化的共识。英国:政府干预高管薪酬英国政府内部有一个类似于中国国资委的机构,那就是国有股东管理事务局。这一机构于2003年成立,其首先隶属于英国内政部,2009年开始为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简称商务部)辖下部门。该机构是跨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就是英国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代理人。

  • 标签: 高管薪酬 国企高管 事务局 国有股东 薪酬机制 整体薪酬
  • 简介:我国网络及商务安全立法并不完善,而国内却已有学者认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备;对此,提出质疑,并从计算机系统、网络及网上交易三方面比较分析了国内外立法状况,在指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 标签: 电子商务 安全规范与制度 立法比较
  • 简介:文章在对《卡佐》以及《司法过程的性质》研读的基础上,通过对卡佐的家庭环境、大学生活与法学教育、律师职业的缍炼、法官经历与学术研究等诸多方面的历史考察,分析了他选择“以法律为生命”的历史必然性,既是他把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表现,同时也始终伴随着洗刷自己父亲耻辱的使命,以至于把自己塑造为接近于完美的法官化身。

  • 标签: 卡多佐 司法 律师 法官 判例
  • 简介:一序言现代信息网络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商业领域扩张,它使得传统的商业运作发生着难以想象的变革。1995年,通过Internet网络实现的销售额仅有2亿美元,1996年则增加到5.18亿美元。据美国Forrester公司预测,电子商业的营业额今后将每年增加1倍,到2000年时交易额可达到70亿美元。广告和促销伴随着网络大放异彩,生动的画面,直观的感觉,图文并茂,极大地增加了消费者的认同感。企业把自己的产品性能和图象送上网络,并通过网络收集顾客对商品的要求,查询国内外同类商品的开发信息。顾客则可以坐在家中挑选商品和服务,且一按键盘即可成交。可以想象,现代信息网络有望成为21世纪最有生命力的市场,今天商

  • 标签: 电子商业 电子支付系统 法律法规 商业活动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商业法规
  • 简介:继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电子数据在刑事司法证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如何提取电子数据、审查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电子数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司法实践中的这些具体问题尚无现成答案。确定电子数据基本范畴,并对电子数据在侦查、起诉、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界定电子数据收集、鉴定、审查、认证的具体规则,特别是根据抽象司法程序模型,对电子数据的取证规则进行详细地叙述与论证,为电子数据的刑事司法适用提供切实可行的具有法律性和技术性的操作规程,就成为司法实践和司法理论界急需解决的问题。

  • 标签: 电子数据 司法适用 取证规则
  • 简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催生了电子民主的发展。电子民主属于直接民主、纵向民主、大众民主、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民主。电子民主可以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促进精英法治与大众法治的沟通,使政治生活更加民主。但电子民主也具有虚拟性、欺骗性、非理性、缺乏客观性等不足,容易陷人无政府状态。电子民主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价值。但就司法而言,司法虽然应当倾听公众的声音、尊重电子民主,但同时应当注意与网络民意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避免“民意”绑架了司法、沦落为大众非理性的帮凶。

  • 标签: 电子民主 理性 法治 司法
  • 简介:90年代初期,计算机网络技术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基于Intemet的电子商务技术和商务运营模式应运而生。这种新的商务模式利用Intemet网络环境进行快速而有效的业务活动,已经从单纯的信息发布发展到借助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完成企业的全部业务流程。电子商务是传统商务活动的电子化、信息化与全球企业经营模式变革的产物。

  • 标签: 中国 电子商务平台 发展现状 网络技术 信息技术 商务运营模式
  • 简介:本文尝试将法律模型论的方法引入电子商务法律理论研究工作之中,提出电子商务法律模型的概念,并对构建电子商务法律模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该模型的基本结构作了初步论述。希望这种尝试能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理论准备有所裨益,进而有助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步伐。

  • 标签: 电子商务法律 电子商务立法 中国 基本原则 尝试 理论研究工作
  • 简介:《法制与社会发展》自创刊以来,一直深受广大作者和学界同仁的厚爱和支持,稿源充足,文章质量也不断提高,得到了法学界的广泛认可。然而,近年来出现的一稿投问题严重干扰了编辑部工作的正常运行,尽管编辑部经过严格审查,大部分的重复稿件已被剔除,但是,最近本编辑部发现个别作者有一稿投(用)的现象,也有相关单位和读者来信反映此问题。为引起投稿人的重视,维

  • 标签: 一稿多投特别 特别声明
  • 简介:电子合同用于商贸活动,已成为世界潮流。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我国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对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可强制性、订立过程及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予以规范。

  • 标签: 电子合同 立法 法律责任
  • 简介:一、基于Intemet的电子商务的定义欧洲议会给电子商务下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它通过电子方式处理和传递数据,包括文本、声音和图像。它涉及许多方面的活动,包括货物电子贸易和服务,在线数据传递、电子资金划拔,电子证券交易,电子货运单证、商业拍卖,合作设计和工程、在线资料、公共产品获得。

  • 标签: 因特网 电子商务 网络安全 防火墙 加密技术 认证技术
  • 简介:电子支付市场宜同时采用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并明确监管目标为竞争、创新、经营稳健及服务使用者,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和分类监管为三个最值得坚持的原则。保留备付金专户存储要求,取消比例要求及商业银行协作监督,允许用信托、保单或担保取代专户存放。允许运用备付金进行"投资",通过信托形式将收益分配给支付机构,并逐步扩大投资范围。将"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修正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业务",并通过个案审批方式逐步扩大业务范围,甚至允许有限制地发放贷款。

  • 标签: 电子支付 监管模式 监管目标 监管原则 监管措施
  • 简介:目前,我国综合运输立法与式联运立法尚未有序展开,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下,厘清二者的逻辑联系与明确二者在定位与内容层面的协调问题具有重要理论价值。综合运输法是综合运输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式联运法是综合运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运输法与式联运法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同为综合运输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综合运输法与式联运法的合理区分是我国综合运输立法过程中应加以考虑的问题。这种区分既要考虑综合运输与式联运的关系,亦要考虑综合运输法与式联运法在综合运输法规体系中的定位,由此确定综合运输法与式联运法在综合运输法规体系中定位和内容上的协调向度。

  • 标签: 综合运输法 多式联运法 综合运输法规体系 协调
  • 简介:贯穿卡佐《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的核心问题是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究竟如何作出判决的问题。基于此问题,卡佐提出了哲学、历史、习惯和社会学这四种方法。重点对卡佐的社会学方法,尤其是其中的“社会福利”进行分析,进而得出卡佐背后更深层之社会功利观的支配性作用的结论,并对其社会功利观提出的原因——对形式主义的反对进行了重点论述,最后对其社会功利观提出了一点质疑。

  • 标签: 卡多佐 社会福利 社会功利 形式主义
  • 简介:区块链所代表的去中心化思想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之一,其为去中心化提出的共识机制、竞争记账等策略是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法。区块链与生俱来的属性与电子签名天然契合。区块链具有的回溯与共识机制为突破当前的电子签名局限提供了可能,使电子商务有了更为强大的法律后盾。随着区块链基础设施的完善,有可能彻底颠覆传统公证制度。现今所谓的区块链司法应用其实质,依然是电子签名及公证手段的增强,未充分体现"提供去中心化环境下信任"这一核心本质。我国司法机构天然具有国家赋予的"中心"属性,与区块链提倡的"去中心化"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未来司法领域应用中,区块链会以联盟链形式实现"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折衷。

  • 标签: 区块链 电子签名 公证去中心化 智能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