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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个结果
  • 简介:制度生成视角下推进环境侵权法律救济机制建设应该坚持保守的态度,选择渐进的思路。司法层面应选择环境公益诉讼作为适当的救济途径,结合能动司法理念、尝试性司法实践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层面应谨慎选择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模式,并从类型化角度选定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和举证责任分配机制

  • 标签: 环境侵权 法律救济 机制
  • 简介:<正>目前,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其中青少年性犯罪在近几年随着形势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是数量还是形式都有许多变化。本文试图从青少年性犯罪的心理机制方面进行一点初步的探讨,以求为青少年性犯罪控制提供点滴参考。青少年阶段的罪错行为绝大多数是基于其社会化进程的缺欠及不平衡造成的。具体包括:生理发育与心理水平不谐调;社会角色、性别角色处理不当;社会化进程中止等等。青少年性犯罪中,上述特点表现得尤为突出。

  • 标签: 青少年性犯罪 女性性犯罪 心理机制 意志力 生理发育 性欲
  • 简介:心理机制的角度审视以北岛、顾城、舒婷等人为代表的这个诗人群体的情绪结,从一个新侧面阐明朦胧诗所达到的思想内容的高度和艺术探索的成绩。

  • 标签: 朦胧诗 悲剧性 心理机制 中国 英雄主义 诗人
  • 简介:一、法国传统的危险责任形态《法国民法典》以简洁著称,其侵权行为法领域为第1382—1386条这5个条文所囊括,其中四条很短且自1804年以来一直未变,[1]至今仍是法国侵权责任的“普通法”(droitcommun),也是实质规范法国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依据[2]。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危险责任 演进 侵权行为法 责任形态 侵权责任
  • 简介:当前,虽不敢妄言中国已经进入“后诉讼时代”,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合理性已被诸多学者反复论证并在实践中广泛采用。在此背景下,关于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建构、完善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成为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热情不减的探讨课题。置身于纠纷解决途径匮乏的现实情境,此种关注实为必要。不过,令人稍感困惑的是,人们在倾心构筑多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际,却忽视了纠纷解决需求者在面临具体纠纷时选择之迷茫,这种“多元性无知”无疑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行之羁绊。通过探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之引导机制,指引当事人找到进入“某个恰当程序的大门”。

  • 标签: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纠纷解决咨询中心 引导机制
  • 简介:个人是现代"权利"及"人权"概念的首要主体,其生成和塑造进程早在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中就已经启动,到近代启蒙时期获得快速推进,并在古典自然法学中获得了圆满终结。古典自然法学以其"自然状态"理论,全方位塑造了现代"权利主体"——独立自主而充满理性的个人,为"权利"观念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

  • 标签: 古典自然法学 权利主体 自然状态 个人
  • 简介:近现代宪政运动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但它是自古希腊以来西方政治法律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西方古代宪政文化要素在近现代的高度整合的结晶,是西方宪政文明发展的近现代形态。因此,要全面把握近现代宪政的内在本质、生成机制,必须深入探讨近现代西方宪政运动生成和发展的深刻的历史文化机理,从而为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宪政国家建设提供有益的历史文化启迪。

  • 标签: 宪政 保障人权 控权 历史机理
  • 简介:侦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侦察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犯罪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为讯问工作和预审工作创造必不可少的条件。侦察人员执行拘留或逮捕任务时,必然要同犯罪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在这一过程中,充满各种各样的危险和危机,侦察人员随时要面临并战胜意料之中或意料之外的种种威胁。因此,研究缉捕心理和反缉捕心理,并将研究成果灵活地运用于侦察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的今天,其现实性和重要性愈显突出。

  • 标签: 缉捕对象 心理对策 犯罪目的 缉捕行动 犯罪人 心理压力
  • 简介:近现代宪政文明造端于英格兰。英格兰何以能率先觇知宪政的密码,走出一条崭新的治国之路?借由比较法的视野,可以发现在西欧中世纪国王被视为贵族中的一员,国王须遵守封建习惯的观念广为流传,英格兰同样受此观念的深刻影响,为国王须遵守法律提供了传统的支撑。与其他诸国不同的是,英格兰王权与贵族势力在中世纪长期保持均势,使得国王无力实施君主专制统治,在征税等问题上不得不与贵族妥协,明确划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分界,为国王须遵守法律提供了现实的政治土壤。与此同时,“教皇革命”及“双剑论”的神学教义,以及英格兰王权与教会的“二元对立统一”,为国王须遵守法律提供了神学的理据。在权力多元的政治格局中,以限制王权为目的的“王在法下”的理念逐渐生成,并最终成为了现代宪政理念的源头。

  • 标签: 王在法下 封建习惯 王权 贵族 教会
  • 简介:诉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民事诉讼申诉的利益更明显。作为人的活动,同其他活动一样.总是为得到某种利益而行动。但是,是否有必要或者如何区分诉的利益和实体权利利益(民法界称之为“法益”),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实际上它还关系到民法上起诉权和胜诉权以及是否应当有“有告必理”的法律原则的问题。西方很多国家的民法或民诉法对此都有明确规定,以免法官任意以法无明文规定不予受理来拒绝民众的诉求,和避免公民动辄要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滥诉行为。本文从正面论证了这些法律原则在我国现实中的重大价值。

  • 标签: 诉的利益 权利生成 司法保障权利
  • 简介:我国音乐著作权制度体系在继受他国立法经验时过于偏重规则移植,却忽略了对制度生成背景的考量,导致立法者面临网络技术挑战时既难以根据制度生成的规律梳理出制度失灵的原因,也无法在缺乏成熟立法可供继受时做出制度转型的独立判断。因此在构建符合网络音乐利用方式的制度体系时,应以协调相关产业主体的商业模式为目标,一方面构建符合产业形态的权利内容,在音乐著作权范畴和归属设计上保证法定权利配置能发挥音乐作品最大效用,另一方面构建协调产业利益的许可机制,保证不同商业模式的产业主体得以合作共赢。

  • 标签: 音乐作品 录音制品 法定许可 著作权集体管理
  • 简介:中美在犯罪的界定、犯罪的构成、定罪的证据要求以及定罪程序和运作方式上均有明显的不同,美国的定罪机制有其先进的一面,我国的定罪机制有固有的缺陷,美国的做法对我国定罪机制的完善有借鉴意义.

  • 标签: 中美 定罪机制 比较
  • 简介:自然经济不能产生至上的司法权威,独立、终局性的司法权威只能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市场经济内涵的平权关系及其秩序图式对司法权威提出了制度化要求,为司法权威生成提供了具有平等法律地位和维权意识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从而为司法权威确立了程序平等、裁判中立和裁判终局等价值和制度要素.

  • 标签: 市场经济 平权关系 司法制度 程序平等 司法中立 权利本位
  • 简介:关于"犯罪心理结构"之争,已经集中在"犯罪心理"或"犯罪人心理"这个焦点上.反对"犯罪心理结构"者认为,犯罪心理实际上是不存在的,犯罪人心理在很多方面(甚至一切方面)同守法公民没有区别.因此,犯罪心理学实际上是一门研究"犯罪人心理"的学科.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违反逻辑的、必将导致取消犯罪心理学的推论.

  • 标签: 犯罪心理 犯罪人心理 犯罪心理
  • 简介:建立和谐社会是我国政府重要的执政目标之一。实现和谐的大前提是以合适、合理、平和的方式解决社会生活中无法回避的民商纷争。为了因应这一政策目标,人民法院重新举起已经偃息多年的诉讼调解大旗。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更加凸现了诉讼调解的重要性,可以说,追求调解结案已经升格成人民法院新的审判价值观。笔者身为律师,在今年来的执业实践中明显地感觉到了人民法院追求调解的气氛。

  • 标签: 民事调解工作 激励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 社会生活 诉讼调解 执政目标
  • 简介: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检察院黄润生认为:检察机关的机制创新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建议:一、领导机制应从双重管理模式向一体化管理模式转化。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创新并不是立法上的创新,而是实践中的贯彻,要保证检察机关的垂直领导落到实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才有保障。二、队伍机制应从单一型的模式向复合型模式转化。《检察官法》修改后,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就很难进入检察机关。但考虑到检察机关的内部职能分工,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招收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人员。

  • 标签: 检察机制 中国 检察业务 主诉检察官制
  • 简介: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动态的利益协调机制;其产生是基于生态安全和生态公平的需要;它具有预防功能、引导功能和约束功能。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建构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能够协调开发者与保护者、受益地区和受捐地区的利益关系,保障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定。

  • 标签: 生态补偿 利益协调 水资源 可持续利用
  • 简介:计算机网络域名作为存在于虚拟空问的一种新的利益客体,与原有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商业标示形成了冲突。冲突的原因在于域名系统与法律制度相互没有顾及对方。因此要解决冲突,完善域名纠纷处理机制,二者必须共同努力,互相协调配合,推进互联网的发展。

  • 标签: 计算机网络域名 纠纷处理 域名系统 法律体系 调整 完善
  • 简介:当代宪法政治的理论来自于意志决断和理性论证的混合,前者通过政治过程来实施宪法载明的公意,后者通过宪法解释和审查来约束民主过程,二者构成宪法政治的正反律。这一理论逻辑的概念原点是权力和法的关系,它经过博丹的理论概括而得以现代化。通过将主权界定为立法的绝对权力,博丹确立了作为决断的主权的基本含义,通过分离和重组中世纪约束王权的习惯法,博丹确立了主权和法的新边界。加冕誓词、等级议会和高等法院等封建法内容,被重新命名为王国法,并因为其不符合绝对主权的逻辑而被否定,而有关王位继承的萨利克法和公地不能分割两项要求,被单独命名为根本法,合同、财产和征税问题被放在万民法、自然法和神法等高级法的范畴之中,构成主权权力无法逾越的界限。当代宪法政治正是这一概念体系在成文宪法语境之中的翻版。

  • 标签: 博丹 主权 根本法 萨利克法 自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