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量刑建议权是指公诉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代表人民检察院不但就被告人的定罪,而且就被告人所应判处的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请求意见的一种权力。在司法实践中,公诉人原则上不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无论在起诉书还是在公诉意见中,往往只确认被告人的量刑情节,

  • 标签: 被告人 量刑建议权 公诉人 代表人 判处 起诉书
  • 简介:<正>在民事、经济申诉案件的审理中,存在一批长期缠诉的当事人。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他们往往从区县法院一直申诉到中级法院,并有继续申诉下去的趋势。细察案情,说他们无理缠诉是不够妥当的,他们都有这样或那样一些理由,但这些理由又不足以使案件提起再审、改判。对这些申诉案件当事人做一般的息诉工作又很难奏效。我们认为,这同法院处理申诉案件的法律手段有限、调节方法单一有关。法院审理申诉案件,只有提起再审、驳回申诉、申诉人撤诉等几种方法,对申诉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不是需要提起再审改判的话,一般都不重新处理,只是内部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于是,这类当事人四方申诉,到处告状,很难使他们服判息诉,有的还成为不安定因素。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针对申诉案件审理中出现的这类问题,不断改革审判活动方式,近几年摸索实行了一套申诉阶段执行和解的方法,对这类持有一些理由长期缠诉的当事人服判息诉起到了明显作用。

  • 标签: 执行和解 申诉案件 当事人自愿 申诉人 和解协议 法律效力
  • 简介:一、不动产可否成为盗窃罪对象的理论争说把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始于罗马法。凡是能够自行移动或者用外力移动而不致改变物的性质和价值的为动产,凡是不能够自行移动或者虽然可以用外力移动却要改变物的性质和降低物的价值的为不动产,如土地、建筑物、生长中的树木等。^①

  • 标签: 不动产 盗窃罪 可行性 罗马法 建筑物 价值
  • 简介:除行政赔偿案件外,以“公权不可处分”、行政行为法定性为由,我国在实定法中明确禁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调解。考究这一原则的立法原意,无疑是建立在“行政机关对国家行政公权力没有处分权”基础之上,行政机关本身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没有利益上“交易”和“讨价还价”的必要,人民法院也不能在其中起着协调的作用。行政诉讼排斥调解的立法本意是要求行政机关不可以随意处分行政权。然而,诉讼程序的设计应服从和服务于整个诉讼立法目的需要。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否定调解制度不利于上述目的的实现,不利于行政诉讼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一是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意味着大多数行政案件要经过判决阶段,而判决只能针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除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变更外,通常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判决维持或撤销。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又增加了纠纷解决的时问、精力和物力成本。二是限制了法官主观能动的发挥,使法官处于一种机械判案的境地。三是不调解直接或问接导致了原告非自愿撤诉案件的增多。四是不调解增加了人民法院诉讼成本和当事人的讼累。因此,在调解尚未实现行政诉讼的法律化之前,在不反行政诉讼法有关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笔者针对现有法律规定解决行政诉讼争议问题的手段不完善,试图从调解与裁判之间寻出一条解决行政争议的办法——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以弥补法律在此方面规定的空白。

  • 标签: 行政诉讼案件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调解制度 行政相对人 一审判决 行政机关
  • 简介:公益诉讼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类型诉讼。我国侵害社会公益的事件频发,但对于公益诉讼制度法律却未确立。在司法实践当中,已有公益诉讼出现,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法院难以对此种案件做出处理。而理论界对我国是否应当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意见不一。从公益诉讼确立的法理基础、宪法依据和现实依据等三个方面,详细论证了我国建立公益诉讼的可行,明确提出了应当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 标签: 公益性诉讼制度 可行性 法理基础 宪法依据 现实依据
  • 简介:沉默权制度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奉行的一项旨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刑事诉讼制度。我国尽管加入了有关的国际条约,但尚未在法律上将其正式加以确定。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不仅是必需的,而且也是可行的。(一)是国际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有利于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和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三)可以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防御力量,维护司法结构的平衡。(四)实行沉默权制度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五)我国

  • 标签: 沉默权 刑事司法 刑讯逼供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 简介:由于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行为效力认识存在很大差异,不利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规制。将农村房屋买卖与宅基地地役权合同有机结合,房地分离,可以实现农村房屋的有效流转。该模式的可行研究致力于统一行为效力判定,解决农村房屋买卖争议难题,藉以实现地役权的创新价值和制度意义。

  • 标签: 房地分离 地役权 农村房屋买卖
  • 简介:关于检察机关行使民事公诉权的问题.理论界存在赞成和反对两种不同观点。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有现实的必要和理论上的可行。且与法律监督权并不矛盾。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民事公诉权 监督权
  • 简介:<正>以罚金替代短期自由刑的执行(以下简称易科罚金)是刑罚易科制度的一种。刑罚易科制度,亦称换刑处分或易刑制度已载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典。主要有三种:(1)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2)罚金易科短期自由刑或劳役;(3)短期自由刑或罚金易科非刑罚处理方法。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易刑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以及不同观点的考察,探索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在我国实行的可行,以供学界同仁研究和立法机关参考。

  • 标签: 易科罚金 短期自由刑 犯罪人 法定刑 有期徒刑 罚金刑
  • 简介:公正与效益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但是,公正与效益在法价值体系中往往是相互冲突的。简易程序的创立正是为了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追求刑事诉讼价值的最大化,以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本文在探讨引入诉辩交易制度这一简易程序与刑法的精神是否吻合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引入诉辩交易制度的可行进行了分析,建议借鉴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来改进我国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旨在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刑事司法改革提供参考。

  • 标签: 诉辩交易 刑法的精神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 简介:从死刑的必要考问中得出"应立即进行死刑废止实践"的结论,但是每一种社会实践都离不开一定的具体条件,因此分析死刑废止的现实条件,对废止实践进行可行研究是死刑存废逻辑辩论的最后环节.从民意、法制统一、暴力犯罪等方面着手分析这一可行.

  • 标签: 死刑存废 可行性 中国 民意 暴力犯罪 法制建设
  • 简介: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机制,公证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社会诚信的表征,是一个国家预防纠纷的司法制度,是减少市场交易风险的手段,更是降低权利救济成本的依靠。公证制度的预防措施和对民商事活动的适度干预,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化解交易风险,降低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讼累,强化社会信用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这是公证最大的价值所在,是公证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公证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发挥作用的前提。

  • 标签: 公证证明 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过滤 开发区 社会诚信
  • 简介:目前制定商事通则的呼声颇高,但从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我国的立法传统和立法技术等方面看,制定商事通则的可行、必要值得检讨;否定商事通则的立法主张绝不意味着商法不重要,其重要与独立无必然联系。坚持民商合一,商事规范以单行法的形式存在是我国商事立法的最佳模式选择。

  • 标签: 商事规范 民商分立 民商合一 商事通则
  • 简介:在中国各种法典完备后,判例研究的重要必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正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应对台湾、香港地区判例制度的比较分析,借鉴他们的经验,在我国大陆建立判例制度.

  • 标签: 判例 比较 法系
  • 简介:美国破产法上的衡平居次规则基于衡平法上的公平、正义理念,允许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对破产债权的分配顺位作出劣后调整。最高院2015年3月公布的典型案例“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首次以判例的形式承认了美国法上衡平居次规则的借鉴意义。该案之后,我国破产法应否引入衡平居次规则成为一个学理上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衡平居次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现行《公司法》法人格否认制度和《破产法》撤销权制度、无效制度的不足,但鉴于目前对衡平居次规则理论基础和更为具体的规则适用事由研究论证和经验积累的匮乏,以及衡平居次规则本身的局限性,认为无论是立足于必要还是立足于可行视角,我国破产法当下应引入衡平居次规则的观点都难谓妥当。

  • 标签: 衡平居次规则 非衡平行为 控股股东 股东债权 自由裁量权
  • 简介:在最近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就船舶扣押与拍卖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稿》中,针对海事司法中船舶扣押与拍卖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众多大胆的想法,将光船承租人租赁的船舶纳入拍卖的标的,无疑是一项重大的突破,光船承租运输在现今海运当中比比皆是,“船东”的外延越来越大,光船承租人独立于船舶出租人成为托运人而与承运人签订海运合同,对推动海运发展和繁荣意义重大。但是,光船承租人往往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所限,在面临航运纠纷和船员劳务纠纷时,往往面临“资不抵债”的局面,将光船承租人承租的船舶纳入承租人的偿债财产范围内,对维护承运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海事司法的效果,推动海运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 标签: 光船租赁 船舶拍卖 强制执行
  • 简介:法治理念要求法律必须具有确定性和完备,这就要求作为法律规范建构手段与表达形式的法律语言具备逻辑上的精确严密。然而由于法律实践的复杂,法律语言的模糊是难以避免的。法律模糊语言具有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但可以在一定程度消除法律模糊语言的弊端。

  • 标签: 法律语言 模糊性 弊端 消除
  • 简介:首先.笔者认为,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是可行的。因为,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人代会可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然而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具体规定,却把代表依法履行的建议提出权和同级有关机关、组织必须依法办理的责任划分得可谓尤为清楚。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操作办法 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 责任划分
  • 简介:法律以人的社会为基本预设,这意味着法律调整的是人的涉他行为,其调整对象多为互不相识的“陌生人”。法律起源、法律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方面,无不涉及人的社会的基本假定。当然,人的社会与人的自然又是一对永远无法和解的矛盾,在强调人的社会的同时,法律也应当为人的自然的保存留有余地。

  • 标签: 法律 人的社会性 人的自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