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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是寻衅滋事罪中的重要类型,也是司法实践中适用最多但又争议最大、最难理解的类型。针对“两高”于2013年7月下发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加以分析。“随意”表主观要素,体现行为人的犯罪动机,肯定本罪中流氓动机的成立,对其应做扩大解释,不仅包括寻求精神刺激的流氓动机,在一定层面上也可以涵盖报复性的动机。将“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中的“多次”理解为二年内随意殴打他人三次以上。本罪中的伤害程度不排除致人重伤、死亡,运用想象竞合犯的理论予以判断。

  • 标签: 随意 流氓动机 情节恶劣 多次 故意伤害
  • 简介:两高的司法解释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催收要件和主观要件做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催收的操作和主观目的的认定还是存在诸多争议。催收要件的实践操作应正确理解催收要件的功能,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则要结合司法解释罗列的六种情形以及行为人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 标签: 恶意透支 催收 非法占有
  • 简介: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设置了有限的出罪条件。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出罪理念的缺乏,将大量原本符合出罪条件的恶意透支行为排除在出罪范围之外,偏离了法律规范,而以“罪轻”代替“出罪”的折中式处理方法极易引起处罚上的不合理,也与刑法的谦抑性不符。根据当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在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之出罪上,应遵循司法非犯罪化的方式,一方面,公安机关立案之前积极敦促恶意透支人偿还透支款息,另一方面,合理运用“但书”条款,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于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而于审判前偿还,且在“数额较大”范围、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均较小的恶意透支行为以无罪论处。从而纠正当前我国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行为高度犯罪化的趋势,实现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司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 标签: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出罪
  • 简介:醉酒驾驶行为的危险性是其刑事可罚性的前提,而危险性的大小则应成为危险驾驶罪量刑的主要依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越深,其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受酒精影响就越差,驾驶行为的危险性就越大;同时驾驶车辆的大小及车型不同,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危险也不同。因此在确定醉驾案件的基准刑时应以被告人的醉酒程度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到驾驶车辆本身的危险系数。此外,醉酒驾驶行为的实际危险大小还取决于被告人的驾驶能力、驾驶车辆本身的安全状况、行驶路段的实际交通状况及驾驶行为的实际表现等因素,这些情节在确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时均有重要意义。

  • 标签: 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 危险犯 量刑情节
  • 简介: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判例极大地丰富了研究信息披露证券犯罪的构成要素与抗辩事由的广度与深度。概括认识证券欺诈行为偏离从业制度的规范性要求即属于犯罪故意。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的信息只有在达到重要性标准时才构成证券犯罪。证券投资者即使未依靠误导性陈述进行投资决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信息仍属于证券欺诈。信息披露证券犯罪常见的辩护事由包括犯罪故意抗辩、相关性抗辩、重要性抗辩等。

  • 标签: 美国证券犯罪 信息披露 联邦法院判例 构成要素 抗辩事由
  • 简介:作为量刑正当性的表征,量刑程序以英国普通法上的“自然正义”及美国宪法中的“正当法律程序”为法律渊源,而在英美法系国家风行至今,经久不衰,有其自身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构造。中国应在合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构独具特色与符合国情的量刑程序。其中,在刑事审判中实行定罪阶段和量刑阶段的分离,从技术与制度上制定量刑的程序规则,从举证和责任上完善量刑的证据规则,是目前中国建构量刑程序要补的“功课”。

  • 标签: 量刑程序 正当法律程序 证据规则 程序规则 证明责任
  • 简介:刑事印证具有证据的多数性、印证性、可重复检验性、客观稳定性和视野的整体性等特征,其实践形态有全面与部分印证、概括与细节印证、肯定与否定印证、普通与关键印证之分;证据间的合理差异不影响主要印证事实的认定,但需要查明差异的原因;可从四方面判断印证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指供诱供、串供情况、证据印证的具体情况、证据取得的具体程序、印证内容是否违反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要善于发现关键印证,有效运用其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作用。

  • 标签: 刑事印证 实践形态 审查判断 关键印证 运用
  • 简介:在检察实务中,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对于证明事实、判定案件的价值日益突出。电子证据不仅在查办典型的计算机犯罪时必不可少,而且在处理以数字化信息设备作为犯罪辅助工具的案件中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可以加强指控。有些案件中,电子证据还对于认定刑事责任年龄,发现线索,突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必须有效解决电子证据的提取、审查鉴定以及依据合理的定案规则运用电子证据方面的现存问题,关注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制,才能更好确保电子证据在案件认定中的有效运用,实现办案效率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 标签: 电子证据 实务研究 提取 鉴定
  • 简介:当前,我国在毒品犯罪量刑问题上存在着重刑倾向和过度适用死刑的情况。产生的原因和我国的重刑主义传统与毒品犯罪定罪量刑上存在的“唯数量论”等有关。我们应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对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严格限制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

  • 标签: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毒品犯罪 死刑适用
  • 简介:模糊性和因模糊性产生的不确定性是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模糊性内在表现为在法律与道德、法律与宗教的边缘不清,甚至法律内部诸如民法与刑法,行政法与刑法也并非泾渭分明。其外在表现为法律立法语言模糊不清,存在诸多"半影地带",司法判决理由模糊。模糊性给司法带来灵活性的同时,也带来量刑失衡的问题。我国受"重定罪轻量刑"的刑法思想影响,加之司法不独立,其人事、财政均受制于行政机关,且司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因而量刑不均衡表现尤甚。为了更好地描述量刑中的模糊现象,根据量刑中存在的模糊性问题,提出基于模糊评价方法来解决量刑失衡问题,以强奸罪为实例,通过对案例进行考察和研究,从中提取强奸案共同的量刑情节和权重值,建立了基于模糊批评方法的量刑系统,实证研究发现,该模糊评价方法能够有效减小量刑失衡问题。

  • 标签: 量刑失衡 刑法模糊性 隶属度函数 权重 酌定量刑情节
  • 简介:以青岛市刑事抗诉工作为蓝本,对刑事抗诉案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从价值目标、制度设计、宴务操作三个层面对刑事抗诉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观点。

  • 标签: 刑事抗诉 价值目标 制度设计 实务操作
  • 简介:我国目前关于精神鉴定启动的设置,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的当事人启动制,也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官启动制有差异,而是一种扩大化了的“司法官启动制”,即公检法三机关都拥有鉴定启动的决定权,而当事人则仅有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由此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精神鉴定启动难或多次重复鉴定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鉴于此,有必要赋予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初次精神鉴定的申请权与救济权,并应进一步明确强制启动精神鉴定的情形。

  • 标签: 精神鉴定 司法官启动制 当事人启动制 强制启动鉴定
  • 简介:美国学者多采用实证方法研究司法裁量。通过立足于司法裁量实践、量化研究因素、运用统计分析揭示影响法官司法裁量的因素。实证方法因能客观展示法官司法裁量过程而具有重大价值;但同时由于数据采集不完整、研究因素量化不科学等缺陷有时导致研究错误。美国司法裁量的实证研究方法及其存在的问题为我国相关实证研究提供重大参考价值。

  • 标签: 美国 司法裁量 实证方法
  • 简介:刑事错案的本质属性是:每一起刑事错案,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了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不当侵害。根据这一本质属性,刑事诉讼活动中因为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原因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所有情形都属于刑事错案。研究“刑事错案认定标准”是为了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建立防错特别是纠错的机制。

  • 标签: 刑事错案 本质属性 认定标准 纠错机制
  • 简介: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反腐败工作方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整个反腐败斗争中占有重要地位.而目前,预防职务犯罪总体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影响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此,高检院在中,明确提出要促进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工作.因此,预防职务犯罪立法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 标签: 职务犯罪 犯罪预防 立法 反腐败斗争 可行性 法律条文
  • 简介:<正>时逢举国上下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迈进的第一个年头,在高检院党组的热情关怀和全国广大检察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下,《检察理论研究》正式创刊了。我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检察理论研究》的创刊,是全国广大检察工作者值得庆贺的一件喜事,也是法学界各位同仁深感欣慰的一件好事。它的创刊为检察理论研究开辟了园地,为法学领域的繁荣增添了色彩,是检察

  • 标签: 理论研究 检察制度 检察工作 检察理论 战略目标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中将检察机关对案件线索在立案前依法进行的审查规定为初查,怛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职务犯罪初查在法律效力、工作机制和手段运用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职务犯罪初查就其属性而言应当归入审查的范畴,在初查中引入调查不利干保障人权及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职务犯罪初查应定位为一种单纯的审查,由此决定在初查中应采用迅速审查、大胆过滤线索及放宽立案条件的策略,并通过合议审查、全面审查等方法推进对职务犯罪的查处。

  • 标签: 初查 属性 审查 策略与方法
  • 简介: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公诉理论的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诉理论体系,为公诉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联合检察日报社、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面向全国各司法机关、法律教育科研机构等从事法学研究、司法实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公诉理论研究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由上述五单位主办,《人民检察》杂志社、《中国刑事法杂志》编辑部协办。征文要求如下:

  • 标签: 公诉工作 征文启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 科学研究院 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