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刑事司法鉴定启动程序是实施刑事司法鉴定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刑事司法鉴定的一个关键步骤。而刑事司法鉴定启动权,则可以说是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的重要性和研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将鉴定意见规定为了证据的一种,对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科学性和可靠性就尤为的重要。影响鉴定意见科学性与可靠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刑事司法鉴定的启动权问题,该问题不仅仅是关系到个案当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刑事司法中程序正义的一个重要体现方式。因此,完善刑事司法鉴定启动权的配置是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必经之路。
简介: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和旧体制下的司法鉴定制度带来的弊端进行了分析与比较.肯定其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的作用。同时也对建立与完善司法鉴定体制,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鉴定改革的基本框架,但仍然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立法方式修改三大诉讼法和出台《司法鉴定法》已成为当前之要务。本文从三个方面对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鉴定启动程序及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了探索,论述了司法鉴定制度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地位、作用及重要意义.统一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必将为维护我国司法公平与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强制仲裁程序以其触发上的单方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由于这种单方性同时意味着相对方的利益将立即处于危险之中,因此这种单方性并非任意的单方性,而是受制于一定的条件限制——通过启动条件加以限制.综合考察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对这些条件尝试做了“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这一新的二元划分,从正反两个方面概括了强制仲裁程序启动的条件,即必须具备“积极条件”且不能带有“消极条件”中的情形;在实践中,法庭(仲裁庭)对各个条件所给予的重视程度并不一致,对“积极条件”中的“争端类型”条件着墨最多,在“消极条件”则是“协议阻却”和“任择性例外阻却”获得的关注最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