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出版社最近准备编辑出版一本图书,书里需要使用他人的一些文字和图片,我社一直希望取得这些文字和图片的作者的授权,但没有办法联系到这些作者。在此情况下,我社能否使用这些文字和图片?或者,能否在使用了这些作品之后把稿酬交相关机构转递?
简介:继法文、英文、西班牙文和中文版上网后,《版权公报》俄文版最近已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莫斯科办事处上网。
简介:除了付费和免费之外,或许还存在“用户体验”这第三条道路。业界的目光已经聚焦于此“对抗图书盗版的最佳手段,就要向盗版学习性价比的技战术。”一个图书出版人用看起来很像绕口令的话语来回答笔者提出的“出版社自营App该如何生存?”这一问题。
简介:视听作品是比较复杂的作品类型,需要使用大量的已有作品。对于视听作品与已有作品的关系,一种观点为合作关系说,一种观点为演绎关系说。实际上,已有作品可以分为原著作品和素材作品,原著作品与视听作品系演绎关系,而素材作品与视听作品系复制或结合关系,不同性质的已有作品的作者所能享有的权利自应有所区别。
简介:为进一步挖掘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作品资源,弘扬我国的民族文化,为音乐作品版权贸易搭建平台,在国家版权局和国家民委的支持下,由中国版权协会、中国音像协会,内蒙古版权保护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合举办的“2005民族音乐作品版权保护论坛暨版权洽谈会”,于8月26日在内蒙古海拉尔市落下帷幕。
简介:作为一个忠实的读者,我首先要对宋木文同志出版新著《亲历出版三十年》表示祝贺。同时来谈点学习这部著作的初步体会。
简介:关于续写作品的概念,大致有两种观点。一说认为,续写作品是指续写他人的作品,就是在他人已完成或未完成的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独立思维,创作而成的作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续写作品是对现有作品在时间或空间上进行的延伸和扩展,拓展者借用现有作品的主要角色或典型艺术形象,综合理论或线索等进行延伸和拓展而成的作品,并认为是基于原有作品而创作出的全新的作品,
简介:受历史条件和认识水平的制约,在《著作权法》的颁布实施之前和颁布实施之初,人们在委托作品合同中既未约定作品的版权归属,也未约定作品的具体使用方式的情形极为普遍。即使在《著作权法》已经实施了十余年后的今天,这种情形也是存在的。这就导致,一方面,受
简介:影视创作中,创意是一切的起源.例如,一个完整的影视剧本的诞生,需经历以下几步:创意——剧本梗概——脚本——剧本.人们可能会问:从最初的创意到最后的剧本,哪个阶段开始能够享受法律的保护?
简介:
简介:建筑作品是现代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按照罗马时代古老的《建筑十书》,建筑应当兼备实用、坚固和美观三大特点。除了满足功能性的居住、办公、娱乐等,别具一格的建筑物本身就是一种作品。人们津津乐道的普利兹克建筑奖本身也说明了建筑并非是冰冷和简单的钢筋水泥或土木石块,建筑承载着人类极大的智慧,建筑的演化甚至能够反应人类历史的发展和进步。正是因为上述种种,建筑自然可以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占据重要的一席。
简介:在实施出版“走出去”战略中,我国的出版家正以前所未有的热情积极探索与实践,并取得可喜的成绩。本刊特设专栏,约请有关部门及出版社的负责同志,畅谈他们的感受、经验与期望,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与出版界同仁互勉共进。
简介:2007年是江西出版集团“走出去”工作富有开创性的一年:2007年版权输出64种,版权输出到美国、越南、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简介:2月17日,据湖北省纪委消息,湖北省长江出版传媒股份行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应生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凋查。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华应生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管理学硕士、信息资源管理博士在读,社会科学副研究员。1978年7月至1982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数学系学习,1982年至1988年任通山县教委普教科长,1988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通山县富有乡副乡长、县委副书记,1998年12月至2005年2月任咸宁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咸宁市教育局局长兼党组书记。
简介:不负历史使命的人,他的记忆永远都是清晰而有温度的。我们眼前这位老前辈正是这样的人。
简介: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除了从(一)到(八)项列举了文字作品等类型外,又在第(九)项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此,有观点认为,该条规定不能理解为对作品类型做了限定,只要符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作品的构成要件都属于应受保护的作品.《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1)规定了'文学和艺术作品是指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以任何方法或形式表现的一切产物,诸如…….'该表述方式应该理解为包括一切能够受到保护的作品.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法院认定新类型作品的情况.
简介:同人作品在网络时代出现大发展,与其依托性、非商业性与大众性有关,有可能会对原著者著作权造成侵权。但是,具有独创性内容的同人作品并不违背著作权法的立法本意,在当前网络条件下也难以普遍禁止。法律应当承认其合法性,通过疏导来引导这一创作形式的健康发展。
简介:自从中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版权交易日益增多,对国际版权贸易市场的介入愈发深入。海外的出版商特别是欧美顶级的出版公司,越来越看重中国的市场,他们纷纷和中国的出版社洽谈版权业务,可以这样说,国际上排名在前几位的出版公司没有一家不和中国的出版社有贸易往来。前些年来,我们主要以引进为主。随着中国文化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出版业不断发展,中国图书“走出去”提到了工作的重要位置。
使用他人作品编辑出版图书应当取得许可
《版权公报》俄文版已上网
出版社App生死路
论视听作品中已有作品作者的权利
版权协会搭桥,音乐界与出版界共谋民族音乐发展——记2005民族音乐作品版权洽谈会
喜读《亲历出版三十年》
论续写作品对原作品完整权的影响
论委托作品的合同
如何保护作品的创意?
摄影作品价值几何——确定摄影作品侵权赔偿数额的司法实践综述
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再谈“保时捷”和“鸟巢”建筑作品纠纷
中国出版“走出去”任重道远——“走出去”是新世纪中国出版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7年,江西出版集团大步“走出去”
全国出版社版权引进、输出比较(1995—2001)
湖北长江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副总违纪被查
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不负历史使命的人——访原中宣部出版局局长、国际合作出版促进委员会会长许力以
法院可以创设新类型作品吗?
同人作品合法性问题探究
出版社做好版权输出工作的几点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