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在版权行政执法一线工作11年,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希望能引起版权立法机关和国家版权局的关注。
简介:
简介: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据此,"损害公共利益"已成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但是何为"公共利益",《著作权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简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实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都给新时期的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尽快地转变职能,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和打击侵权盗版的主导作用。在这方面,广西的版权管理部门近几年来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努力。
简介:<正>一、困惑与解除困惑的企图:以"无单放货"问题为例证传统提单法律制度下信守"凭单放货"的理念。如果承运人等主体无单放货,其危害是对传统提单法律制度造成冲击,破坏提单制度、扰乱交易安全。近年来无单放货案件所引发的提单理论与实践的冲突与困惑愈演愈烈,学者对此提出了诸多的观点。然而,这些观点似乎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笔者在追问:何
简介: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制定行政许可法,根本目的在于,规范行政许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版权行政工作也应全面贯彻。为此,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简介:版权行政管理工作是需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争取各级人大的支持更是一个重要的方向,福建省版权局此项工作做得有特点。我们向各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同志推荐此文,希望在著作权保护工作中,面向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创版权行政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简介:版权局作为我国管理著作权的行政部门,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维护知识产权和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版权部门根据《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行使版权管理执法职能,是为了实施公共服务,实现公共需要。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效率原则,实现经济、效能与质量三者的统一,在加强行政执法的同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益。我们的初步体会是,要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简介:中、俄的殊途表明,在创建及治理市场的初级阶段,发达市场经济中的标准执法机制可能会失灵。
简介:[案例]近期,某著作权人向地方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某企业侵犯其美术作品复制权。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经过调查取证,并经听证告知程序,决定对侵权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侵权人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著作权人以著作权行政处罚畸轻为由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地人民政府受理该著作权人提出的行政复议,并通知被行政处罚的侵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但无论是被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还是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均对此提出异议,均认为著作权人无权提起行政复议。
简介:刘俊海指出,从中国现实国情出发,企业的重整如果没有政府介入根本难以进行,但地方政府即使介入公司重整,也应恪守持续严谨、内容合法的基本要求
简介:侵害著作权案件中,法定赔偿是最常用到的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然而法定赔偿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确定法定赔偿数额依据的首要因素是涉案作品的价值,同时根据侵权性质及严重程度来综合确定。此外,确定法定赔偿金额要考虑到侵权人的生存空间与行业发展,并在不同地域之间体现出合理差异,但最低应不低于权利人正常的维权成本及正常许可使用费用。
简介:2004年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在第三国知识产权执法的战略》。该战略是由欧盟贸易委员在2004年6月举行的庆祝《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0周年庆典国际会议上提出的,以便遏制欧盟以外国家盗版和制假日益增长的势头。这一倡议旨在敦促第三国认真有效地贯彻执行现行的知识产权法。这是欧盟最近为解决欧盟内部市场知识产权问题而采取几项措施尤其是2004年4月29日通过的《欧洲议会和委员会有关知识产权执法的第2004/48/EC号指令》(简称“执法指令”)后又做出的一个补充性措施。
简介: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哪些垄断行为?在反垄断方面我们面临哪些问题,是立法的问题。还是执法的问题。还是兼而有之?《反垄断法》缘何迟迟不能推出,主要存在哪些难点和阻力?《反垄断法》推出以后是否就意味着万事大吉?需要另起炉灶建立一个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吗?考虑到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我们如何运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推进中国的反垄断事业?《法人》邀请了经济学家、法学家和身处反垄断一线的监管层人士,就以上问题展开讨论,希望能够对中国《反垄断法》的破茧而出,反垄断系统工程的实话有所助益。
简介:众所周知,著作权保护在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一种司法与行政双重保护的制度,有人称其为著作权保护“双轨制”。
简介:一、对著作权行政调解功能的重新认识著作权行政调解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居间协调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著作权民事纠纷的一种活动。它既是介于民间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一种调解制度,也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及时化解著作权纠纷的一种行政手段。
我国版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建议
上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出新模式
著作权侵权行政执法“公共利益”研究
著作权行政执法要转变职能,强化监管
海商法文化下解除“无单放货”困惑之探讨
北京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依法行政,规范许可
福建省人大对本省版权执法调研侧记
努力做到“四个结合”提高版权执法效益
执法之外的机制——中俄金融市场治理的比较
对著作权行政处罚提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资格探讨
刘俊海:行政介入重整也要守法
2003年首次全国版权执法专项治理成果显著
侵害著作权法定赔偿问题研究——以不同阶段抽样裁判文书为研究视角
9件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欧盟委员会通过关于境外知识产权执法的战略
《反垄断法》破茧——垄断现状及反垄断执法中的问题
“公共利益”与著作权行政保护的“度”
论著作权行政调解与司法程序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