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为农民工顺利流动和就业提供制度保障。必须深化户籍制度等体制改革和创新,给予进城农民工以市民的待遇,保证城乡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我国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城乡、地区利益格局,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消除户籍的城乡和地域分割,确认居民自由迁徙、择业和居住的权利,并对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要针对农民工的职业特点,建立农民工的分层保障体系,使进城农民工能逐步享受工伤、医疗、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障。当务之急是要在农民工工伤和职业病风险比较高的行业(如建筑、矿山等),大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
简介:[摘要]近几年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其工作条件差、流动性强、失业率高等问题,农民工的权益普遍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本文通过阐述农民工的现状,鼓励建立农民工集体谈判机制,增强农民工的谈判力,以此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简介:乡一城人口流动,也就是剩余劳动力转移,这是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一方面,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剩余劳动力从边际产出较低(甚至等于零)的生产部门转移到边际产出较高的生产部门势必导致产出增加;另一方面,剩余劳动力转移本身就是产业结构变化的表现,而产业结构变化则是经济结构变化的主要内容。因此,没有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顺利完成就没有经济发展。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面临着十分艰巨的剩余劳动力转移任务。自然而然,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就成为了一个中国经济学界关注较多、又极具挑战性的研究热点。由刘传江、徐建玲等撰写的《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研究》一书(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以下简称《农民工》),就是一部较为全面地考察中国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力作,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