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现代社会,为顺应时代的要求,伴随着理念的转变、主体的多元、结构的调整和利益的选择等多方面因素的变化,学者们提出了"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概念,它是协同学与治理理论的交叉理论,是治理理论在实践发展中的又一延伸.然而,从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看,由于协同治理理念尚未能完全深入到各治理主体特别是政府中,使得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等其他主体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过程中会自觉不自觉地"心存芥蒂".对此,有必要在主体地位、运作过程和利益博弈等方面构建独立平等、合作共治、有序竞争、分权制衡和互惠互利的关系,才能让各主体产生"认同感"和"安全感",进而达成协作意愿,保证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