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眼下,私设“小金库”以谋取私利者不少,有的还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侵占集体资财,偷逃国家税收的办法,中饱私囊,某仪器厂招待所经理江某便是其中之一.这家招待所原是仪器厂为弥补本厂的亏损而设立.开办后,招待所的业务时好时坏,不仅不能向仪器厂上交盈利,而且自己的腰包进帐也不多。不知何时,江某感到经营中有个现象:淡季时,收入少,税收也少;旺季时,收入高,税收也高.这里面是不是可以控措“搭力”?于是,江经理召集部下秘密商议,经过反复研究,决定设立一个“小金库”,还成立了“操作小组”,分工十分明确。经理助理负责开具阴阳发票或收据,出纳负责截留收入,将部分营业额划转“小金库”,会计则向税务机关虚报企业财会报表
简介: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初召全国完全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尾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重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这段话非常和概括,对于完善和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体系,合成了中华大地上一句响亮的口号,成了任何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并纷纷效仿提出“依法治X,以德治X”,好像不如此,不足以理解和运用总书记的思想。税收工作也不例外,很快就有人提出“依法治税与德治税相结合”的号和思路,甚至有人干脆就提出“以德治税”的“创意”。这种千篇一律、牵强套用的做法,笔者认为起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总书记的讲话没有全面理解,没有从总体上完整地把握整段话的含义,把关键的修饰词给删节掉了;二是违背了一切从实限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辩证唯物主义精神。三是没有正确认识和把握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本文试从法与一般关系的理论入手,谈谈税收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法治”“德治”并重的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