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行业的基本大法。《保险法》对我国保险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它的完善一否,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能否健康发展,中国正加入世贸组织,在未来5年甚至更长的一段时间内,保险高层将逐渐向众多外资公司敝开大门因此,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变化,我国的《保险法》也必须逐步完善,并与国际接轨。
简介:2006年,随着《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我国的保险业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保监会将深圳和天津滨海分别确定为“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国保险改革试验区”,同时指出,
简介:<正>1994年6月,日本保险审议会向大藏大臣藤井呈送了题为《关于保险业法等的修正》的报告书。这是保险审议会近两年来对保险业法等反复讨论的结果。预计1995年将形成法案提交国会审批,新保险业法将于1996年4月付诸实施。一、关于保险业法修正的要点:1.将现行的《保险业法》、《保险展业管理法》和《关于外国保险人的法律》等三个法律合为一体;2.关于保险业的定义,除原有的寿险、非寿险外,在法律上又明确规定了“第三领域保险”,即包括伤害、
简介:按照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于2008年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零售领域的客户适当性》所给出的定义,所谓“适当性”,即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财务需求、知识和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就保险领域而言,“适当性准则”即法律制度应当确保消费者通过参保或购买保险得到与自身最具有适合度的保险产品或服务。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简介:
简介:一.总额预算——点数结算方式的描述总额预算一点数法类似于一种总额预算与项目结算的结合办法.是总额预算下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一种特殊形式。最早起源于德国。该结算办法的运作原理可概括为:结算年度之初,政府、社会保险机构或保险公司先确定医疗基金支出总额,然后在结算年度中记录各医疗服务提供者为参保人所提供的服务量.结算期末用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总量除支出总额得到单位服务量的价格,再根据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量分配基金支出总额。
简介:保险行业由于其业务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反垄断法的适用方面,许多国家都给予了限制性的豁免,本文系统介绍了反垄断法在美国保险行业的适用和豁免,希望对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细则的出台,提供借鉴和参考。
简介: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列入党章,这表明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保险作为稳定人民生活、生产和安定社会的经济保障制度,对市场经济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因此,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介: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对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影响巨大。但长期以来,该问题在保险法理论研究与实务中争议颇多。2009年2月颁布的新《保险法》就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预收保费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新《保险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其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这势必会影响保险经营
简介:在案均赔款法中引入离群值,运用残差箱线图法和两点法对相关索赔数据进行离群值检验,然后针对离群值提出了一种稳健的案均赔款法,并对进展因子和结案率数据的选取方式加以修正。通过对两组不同数据同时引入离群值,对比了稳健的案均赔款法与传统案均赔款法对多个离群值的敏感性,并得出了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评估值。经过对比结果可以看出:稳健的案均赔款法可以对离群值进行有效的识别和调整,最终索赔额估计结果也比传统方法更加平稳。
简介:时下我们不少部经理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增员,特别是农村营销分部的部经理更感到困难。我是一名农村营销分部部经理,记得当初单枪匹马的我来到我市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乡镇,组建农村营销分部的时候,首先遇到的第一个大难题就是“增员”。如何在短期内尽快把人员增上来,使分部的业绩尽快破零,并且使农村分部的业务员队伍逐年扩大,在近几年的农村营销分部的增员工作中我主要采取了“拉、挖、拓、找、促、扩、挤、加、约、会”的“十字”增员法。
简介:2001年10月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正式施行,在中国即将加入WTO之际,《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了信托财产管理制度的独特功能和经济价值,也将为我国信托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简介:一、建议《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国内外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保险合同的成立普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认为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或非要式合同。从世界范围来看,对保险合同的认识经历了从要式合同说向非要式合同说的转变,我国从《经济合同法》中对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到《保险法》的出台也对这种转变有所反映,
简介:9月18日,乘着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强劲东风,伴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的政策落地,借助中国(上海)自贸区建设发展的良好机遇,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人寿"或"公司")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批筹。
简介:<正>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是市场经济最活跃、最核心的因素。竞争的本义是努力超越对方。几十年的经验和教训证明,没有竞争的经济必然走向停滞。传统体制那种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购统销、分配平均主义,取代和排斥竞争,企业间丧失生存与进取的驱动力——造成了我国经济的僵化状态。由此可见,竞争是价值规律发挥调节作用不可缺少的经济机制,也是促进市场经济繁荣的
简介:本文以偿付能力二代为基准,基于内控视角分析财产保险公司历史经验数据,并进行数据清理和测算,对符合要求的42家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影响因素指标进行灰色关联分析。从实证研究结果中得到结论,中资财险公司应重视资金运用管理,外资公司应更偏重再保信用风险管理。具体到中资国企,其风险控制要点还应关注承保业务质量和成本管理,中资民营财险和外资公司需要特别关注风险管理专业化人才的引进和培训,以便更好地管理自身的偿付能力风险。
简介:人寿保险因其特殊性质而存在现金价值概念,投保人对寿险保单现金价值的请求权属典型的财产权。当前司法实践中,现金价值是否为扣押禁止财产、投保人的债权人能否就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申请强制执行等问题乃实务界所关心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从立法规制的角度对人寿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可执行性、如何执行等问题进行论述,
《保险法》也要早“入世”
保险改革试验区的理论探讨
日本保险业法的改革简介
保险法适当性准则的构建探析
新《消保法》对保险领域的影响
欧盟最新保险中介法指导方针及其影响
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总额预算下的点数法
美国反垄断法对我国保险业的启示
学习研究《保险法》 创立保险法律关系新理论
浅析新《保险法》下寿险预收保费的若干问题
考虑离群值的非寿险准备金案均赔款法
熵权法在银行经营绩效综合评价中的应用
农村营销分部如何增员——我的增员“十字”法
《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与我国信托市场的发展
对《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的修改建议
抓住自贸区发展机遇 发挥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势 高标准、高起点发展寿险业务
规范竞争行为 繁荣我国民族保险事业——从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谈起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问题研究——基于内控视角及灰色关联分析法
人寿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执行之立法规制——以日本《保险法》受益人介入权制度为例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千问题的解释”的几点补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