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人保的经营现状及相关的营销制度自恢复国内保险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长期被抑制的保险需求得到释放。十多年来,人保保险业务长期以高于40%的平均递增速度迅猛发展,但利润增长缓慢,在强调要“有效益的速度”的前提下,1993年保险业务总收入达到498.3亿元,增长35.8%,然而利润仅为27亿元,增长18.4%,两者相差17个百分点,效益滞后现象仍未彻底得到改观。速度和效益增长相差悬殊的问题,犹如一个斯芬克司之谜,摆在每个人保同仁的面前。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但传统的营销制度是制约速度和效益同步增长的深层原因之
简介: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需要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系列制度支持与保障。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税基过宽、重复征税和税负偏重等问题,制约着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应以“营改增”为契机,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基于不同性质业务的保险业增值税制度,围绕免税范围、抵扣项目和税率水平等方面强化税制的激励效果,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营造良好的税制环境。“营改增”后,对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业务改为免征增值税,以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将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的保险业务纳入免税范围,发挥免税政策对责任保险等业务发展的激励作用;以财产保险为主的非免税业务实行抵扣型增值税税制,以达到抵扣链条完整和税负稳中有降的效果;对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实行简易型增值税税制,通过简化税制、降低税负推动保险产业内部分工的深化和产业体系的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