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提高和改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我国寿险业面临的核心问题,加强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存在相关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精算基础薄弱。监管力量不够,监管技术落后等问题。加强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措施和方法是:提高法定偿付能力标准的科学性,增加资本充足要求;加快精算制度建设和中国精算师的培养;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和科学详细的报表体系;建立并完善寿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制度;尽快实现保险监管数据的电子化;重视寿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加强对外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加强保险保证金和保险保障基金的制度建设。
简介:理论上的融资能力包括内部融资能力、债务融资能力和权益融资能力,学者们也采用了不同的财务指标反映出不同渠道的融资能力。利用熵值法和动态评价分析方法,对中国财产保险市场2007年~2010年数据进行了动态分析,从而得出了各财产保险公司综合融资能力的排序。结论表明,规模较大的公司在综合融资能力方面没有明显的优势。就各个融资渠道进行分析,发现债务融资对综合融资能力的影响最大,而利润较高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内部融资能力,大公司则具有较强的债务融资能力和很低的权益融资能力。根据2007年~2010年4年的发展趋势来看,外资公司的综合融资能力不断降低,大公司综合融资能力则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