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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寿险亦称生命保险,它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对人的老、病、死、伤、残等风险项目承担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勿庸置疑,寿险的经济保障作用已为人们所熟知。寿险公司亦因此推出了许多寿险险种,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年龄的投保人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寿险业刚刚起步,在险种设计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还不能充分发挥寿险的保障作用。为此,寿险设计合理化,就成为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 标签: 投保人 寿险公司 被保险人 险种设计 寿险业 保障作用
  • 简介:本文提出一种基于效用理论模型的医疗险种设计方案。通过对6类特定疾病医疗保险盈余过程模拟表明:即使在50%的患者投保和95%的被保险人出现当年理赔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仍可保持在43.39%(糖尿病)到188.15%(恶性肿瘤)之间,在忽略银行存款利率、税收、通货膨胀等经济影响因素时,保险公司基本不会发生投资破产的情形。

  • 标签: 医疗保险 险种设计 理论模型 投资回报率 银行存款利率 保险公司
  • 简介:国际经验显示,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普遍与社会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同步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国已有多个地区启动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路径仍不明晰,市场参与主体少、产品数量少、形态单一、覆盖率低等问题凸显,难以适应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建设的需要。我们在研究国际上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趋势和路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相关建议。

  • 标签: 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需求评估 护理需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保费收入 路径设计
  • 简介: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保险业"新国十条",其中,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与灾害保险产品开发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新国十条"强调,"建设巨灾保险制度"以商业保险为平台,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不同险种,可见推出巨灾保险产品在践行"新国十条"中的重要意义与地位。

  • 标签: 巨灾保险 产品设计过程 灾害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 简介:中国基本养老金制度筹资和支出两端受压,必然要建立“多支柱”体系,而作为第二支柱的补充性企业年金则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本文在权衡收益的视角下,以均衡考虑股东权益最大化与企业年金受益者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在降低企业年金资不抵债风险的同时,运用随机最优控制理论,构建并求解出企业年金最优资产配置比例所满足的HJB方程,得出企业年金最优资产配置比例的解析解。结论显示,无论年金资产是否出现资不抵债风险,公司资产配置比与年金资产配置比都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可得出企业年金负债越多,企业高管在投资决策中越保守的结论。

  • 标签: DB型企业年金 随机最优控制 资产配置 均衡理论 权衡收益
  • 简介:针对2010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提出将风险调整的评估方法限定为置信区间法、条件尾部期望法和资本成本法,本文用实例比较分析了这三种方法,说明了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根据比较结果,阐述了我国寿险公司目前使用的情景分析法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以下建议:不同类型的险种,选用不同的风险调整评估方法;同类型险种应选取同一种风险调整的评估方法;寿险公司应在其财务报告中对风险调整的评估方法进行具体披露。

  • 标签: 风险调整 置信区间法 条件尾部期望法 资本成本法
  • 简介: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需要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系列制度支持与保障。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税基过宽、重复征税和税负偏重等问题,制约着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应以“营改增”为契机,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基于不同性质业务的保险业增值税制度,围绕免税范围、抵扣项目和税率水平等方面强化税制的激励效果,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营造良好的税制环境。“营改增”后,对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业务改为免征增值税,以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将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的保险业务纳入免税范围,发挥免税政策对责任保险等业务发展的激励作用;以财产保险为主的非免税业务实行抵扣型增值税税制,以达到抵扣链条完整和税负稳中有降的效果;对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实行简易型增值税税制,通过简化税制、降低税负推动保险产业内部分工的深化和产业体系的壮大。

  • 标签: 保险业 增值税 免税型征税模式 简易型征税模式 抵扣型征税模式
  • 简介:今年4月1日,2007版新商业车险正式启用。新车险统一了条款和费率,服务创新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那么,我们能否乘着新车险的东风,开创一个车险服务的新时代呢?本文就此提出了建立全国车险通赔系统的设想。

  • 标签: 车险 系统 服务创新 行业竞争 商业 费率
  • 简介:为适应保险监管工作信息化的要求,中国保监套设计研发了保险现场稽核系统,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逐步改变传统的保险现场检查思维和行为方式,扩大了现场检查信息搜索的覆盖范围,提高了保险现场检查工作效率,降低了监管工作人力资源成本。但稽核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省分公司提供数据不规范影响数据导入,稽核系统接口程序运行效率有待提高,稽核系统使用功能设计需要改进提高,稽核系统部分数据字典客易产生歧义等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稽核系统设计,如:修改公司数据接口程序,提高导入数据质量;完成稽核系统升级改造,增加使用功能作用;完善自主查询使用功能,设置下拉制式菜单;扩大稽核系统应用范围,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 标签: 监管工作信息化 稽核系统 数据接口程序 自主查询使用功能
  • 简介:基于GlueVaR风险度量方法,选取1994~2012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死亡率数据,采取Lee—Carter模型对人1:7死亡率进行时间外推,运用Gompertz模型对我国缺失的高龄人口死亡率数据进行插补,计算得到GlueVaR方法下的养老金系统长寿风险度量值,并与VaR和TVaR的度量值进行比较。研究表明,长寿风险的GlueVaR度量方法与VaR和TVaR方法相比,不仅应对了尾部极端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同时该方法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以获取更加全面的长寿风险信息。GlueVaR风险度量方法具有多个参数,一方面可以满足我国养老金系统管理者有效控制长寿风险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养老金计划参与者预期较高的养老金回报的要求

  • 标签: GlueVaR 风险度量 长寿风险 养老金系统
  • 简介:2009年我国修订《保险法》增设“不可抗辩条款”是立法的进步,但因其未将投保欺诈等情形作为不可抗辩的除外适用规定,致使该类案件的司法处理无所适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制定中对保险人受欺诈后撤销合同诉求之支持,先定后删,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又将其作为待定议题,使学界对保险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竞合时的“排除说”与“选择说”之争更趋激烈。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是:在投保欺诈背景下,保险人应依法享有保险合同撤销权。主要理由为:投保人自觉履行健康询问时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依赖保险人的事先防范无法阻止欺诈;公正的司法不应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支持恶意欺诈行为;现行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对保险人的司法救济已形同虚设,不足以发挥惩恶扬善作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规则在投保欺诈案件中缺乏适用前提;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不该相互顶替取代;被投保欺诈的保险人撤销合同并不完全排除不可抗辨条款的适用;带病投保欺诈背离保险的本质属性,破坏保险的社会功能。

  • 标签: 投保欺诈 合同撤销权 合同解除权 不可抗辩条款
  • 简介:如果对预防、防止和治疗概念的有关文献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对于这些概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所以至今还没有形成准确的定义。

  • 标签: 系统研究 医疗保健 预防 治疗 防止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