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都有法可依了,国家法制逐步健全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正面报道的负效应”现象应引起新闻工作者的重视。何谓正面报道的负效应?简言之,就是作者的主观愿望——报道动机,与客观效果成反比,非但未达到宣传目的,反而由此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纠葛甚至官司。这种负效应现象大致可归纳为两类:一些专职新闻记者写的消息或文章内容涉及被报道者的利益、声誉,如报道名人的家庭情况、个人生活等。作者本意是为了正面宣传名人,让更多的读者了解名人,但由于未征得被报道者本人同意,或个别细节属道听途说,未经证实。或为着渲染气氛,增强文章可读性而合理想象,导致正面报道因某些失实之处而归于失败,在被报道者和广大读者间都不落好。更有甚者,还要站到被告席亡。随着法律的普及,个人肖像权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尊重。这就给摄影记者提出需要注意的新课题。否则,想为别人露脸的好心,很可能不为他人所理解。应重视避免这种有悖主观愿望的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