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为国有单位,"为他人谋取利益"及"情节严重"为其客观方面要件.收受回扣、手续费构成本罪的需要具备"帐外暗中"这一重要条件.单位受贿罪宜定为"国有单位受贿罪".
简介:首先探讨了玩忽职守罪的概念、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针对玩忽职守罪的司法适用指出了该罪的立法缺陷,并就该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对玩忽职守罪应分条立法、采用叙明罪状、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以及放大刑罚幅度等立法建言。
简介:医疗事故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本文通过对医疗事故罪的历史沿革、特点、犯罪构成和刑罚处罚的研究与探讨,以期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从而指导司法实践,使医疗事故罪的定罪和量刑趋于统一.
简介:虚假诉讼行为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虚假诉讼罪。在虚假诉讼行为入罪之前,对于虚假诉讼行为应当认定为何罪,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但都有失偏颇,而虚假诉讼罪的新设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本罪的构成问题上,依据本罪条文的规定并结合立法目的来分析,本罪所规定的“捏造的事实”必须是凭空捏造并不存在的法律事实。本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正常的司法秩序。在本罪的实践适用中,要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正确鉴别虚假诉讼行为是否可以入罪。
简介:虚假诉讼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虚假诉讼罪为民事诉讼中的虚假诉讼之可罚性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该罪有效解决虚假诉讼纠纷,但在实践认定中产生较多分歧。深入解读该罪的概念、罪状、犯罪停止形态等内容能为准确适用该罪提供理论支持,同时,立法、司法机关应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来完善罪名解释与司法审判制度。
简介:刑讯逼供现象是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一大顽疾,几经严禁仍无法从根本上彻底消除,近年来一些由此而发的大案更是引起了全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注。铲除刑讯逼供现象需要对现行立法作出修改,包括对《刑法》第247条刑讯逼供罪进行完善,如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扩大犯罪对象、明确刑讯逼供罪的标准、完善量刑方面的规定等。
简介: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应予严厉打击.
简介: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虚报注册资本罪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少数特定公司。由此学术界对该罪存废问题进行了较为热烈的讨论。笔者认为,结合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关规定,不论从立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此类行为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来看,抑或是司法实践案发的可能性来审视,废除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时机尚未成熟,虚报注册资本罪在当前资本法制背景下,完全存在保留适用的空间。
简介:洗钱罪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从目前洗钱罪所表现出的特征、主体、主观方面、预防对策等方面展开论述,并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简介:讨论数罪并罚必须解决的一个前提问题是确定并罚的范围,以是否能够实现罪刑均衡为标准,我国数罪并罚的范围应当确定为:只对异种数罪进行并罚,同种数罪应按一罪进行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对牵连犯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简介:所谓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是否成立,应从其构成特征进行分析,同时要在司法实务中划清本罪与假冒专利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简介:世界各国立法中几乎都规定了伪证罪,甚至有些国家,将伪证罪规定为重罪。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伪证罪,其立法的目的在于惩治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维护司法秩序和审判权的安全。但与其他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比较可见,我国伪证罪立法尚存在诸多不足,需进一步予以细化、明确和完善。
简介: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民的人力权利、财产权利、公共财产安全,是复杂客体;其客观方面是存在滥用职权行为,且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主观方面是故意.
简介:我国刑法中将侵占遗忘物纳入犯罪,而遗忘物该如何界定,遗忘物与遗失物是何种关系,刑法界存在着重大分歧,且严重阻碍了侵占罪的司法实践。通过国内外刑法及民法上遗失物的有关规定可知,在刑法上侵占遗忘物和侵占遗失物不能等同。刑法上遗忘物的认定不能以权利人对财物的控制程度和失控后所处的状态为标准,而应以拾得人违反其特定的从业要求和生活期待为评判关键。
简介:我国刑法对于敲诈勒索罪在理论上还有若干问题没有解决,在立法上还存在某些不合理性。敲诈勒索的对象不仅包括具体的物,还应该包括财产性利益,另外还建议增设财产刑,增加一个量刑档次。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愈加重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及刑事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均有涉及,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存在一定的问题,借鉴美国的立法经验,分析我国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修订建议。
简介:性贿赂犯罪成为新兴贿赂犯罪形态,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其他物质形态贿赂行为一样.性贿赂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然而我国现有惩治贿赂犯罪以“物质利益”为主,对包括性贿赂在内的其他贿赂刑事无法涵盖。为了完善司法体系,打击性贿赂行为,应扩大贿赂犯罪的范围,将性贿赂犯罪化。通过探讨性贿赂入罪的三种观点,从而得出性贿赂入罪的合理性以及相关制度设计。
简介:2013年《公司法》的修改导致《刑法》第158条、第159条在审判实践中产生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从审判实践中解决了这一困境。但在理论界,关于此行为的“罪与非罪”的争论仍在持续。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制的改变,发起人或股东的出资责任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在此之下,《刑法》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以及抽逃出资罪已无适用的余地,因此公司发起人或股东的此类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犯罪。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嫖宿幼女罪的废除,平息了一直以来关于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的争论,却引发了对于自我决定权下被害人同意理论的探讨。要正确理解立法背后关于对被害人同意理论态度的转变,必须通过界定被害人同意理论内涵,厘清自我决定权与刑法家长主义的相互关系,从而准确把握被害人同意的出罪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对今后各种涉及被害人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
简介:贩卖毒品是指以毒品为交易对价获取利益,有偿转让毒品所有权,使毒品予以流通的行为。其基本特征为获取利益性(有偿性)、流通性、促进所有权转移等属性;牟利目的不是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倘若能够肯定其牟利目的,则直接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其交易对价不以物质性利益为限,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其基本行为形式为买进后卖出或单纯的出卖行为,以贩卖为目的的收买行为应以预备行为对待。利用毒品进行性交易或行贿时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互易毒品时则以行为人身份的不同而认定为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或无罪。
单位受贿罪解析
玩忽职守罪浅论
论医疗事故罪
虚假诉讼行为入罪问题聚讼
虚假诉讼罪的罪状解析与适用
论刑讯逼供罪之立法完善
关于赌博罪的认定及法律分析
虚报注册资本罪存废问题探析
论洗钱罪的特征及其预防对策
论数罪并罚的前提——数罪范围的确定
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几点认识
我国伪证罪立法之不足与完善
论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
浅谈侵占罪中遗忘物的法律认定
我国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法
侵犯商业秘密罪之重构及立法完善
试析性贿赂入罪的必要性及其立法建议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的罪与非罪
自我决定权下的被害人同意——以嫖宿幼女罪的废除为展开
贩卖毒品罪中“贩卖”的含义探析——兼论两种特殊涉毒行为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