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何谓“商业广告”?很多广告学著作都认为,“商业广告”是以付款的形式,委托专业广告部门通过一定宣传媒体诸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台等,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地点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产品和商品信息,以激发消费者产生购买动机和购买行为的一种手段。我以为这种提法是不够恰当的。它应该是通过付款,委托专业广告部门借助一定的宣传媒体向消费者传递产品和商品信息,以达到促销产品或商品的目的的一种具有审美意味的艺术方式。它应该也必须具有审美意义的“九味”,才有可能激起消费公众的购买动机,产生购买行为,达到广告宣传的最终目的。所谓“九味”,它指的是在文艺美学领域中具有审美意义的“余味、情味、真味、诗味、兴味、回味、气味、异味、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