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所谓强制性规范指的是行为人在一定束缚下被迫自行调整的一种规范。尽管民法属于自治法范畴但是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民法产生初期,建构体系的强制性规范既已存在。在司法、立法和理论研究层面,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其最终可归结为民法强制性规范的概念界定、类型划分、效力确定、规范配置、司法识别及适用解释等基本问题。只有充分认识个体之于社会、市场之于政府、私法之于公法的优位性,才能切实更新立法理念,科学确定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立法人像和立法方法。民法强制性规范能够维护形式平等,推动实质平等;保障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市场交易与婚姻家庭安全;确保个人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稳定有序;提升经济与社会运行效。率。这是民法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法律价值基础。
简介:突尼斯——海边游览胜地哈尼迈特城有一条市政建筑规定:所有房屋的高度都不得超过市内最高的树木的高度。伊拉克——进行人口普查这一天,全国各地所有的人都必须待在家中,不许外出。冰岛——每年夏季第一天,无论这天是否是星期天,都是全国性的公休假日。
简介: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教授道德和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既承担着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要职责,又担负着塑造人、培养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命。这就要求我们高校教师在教学实效性方面要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重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优化教材内容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