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精神病人是指受各种有害因素影响导致大脑功能紊乱,在医学临床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涉法,特别是因肇事构成刑事问题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具有思维高异常性、侵害目标高随意性、犯罪行为高重复危害性,犯罪行为的后果往往对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造成严重伤害和损失、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精神病人涉法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焦点问题之一。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和解除强制医疗制度的构建既是对已犯的精神病人进行规制以及对潜在的庞大的精神病群体进行风险防控,也是在立法层面的一次及时有效的回应。目前相关制度程序在实践中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在具体的实践检验中还是有诸多待完善之处。
简介:合作作品就是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合作协议创作的作品。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将其贡献融入合作作品的当事人,即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判断一件作品是否为合作作品,须考虑三个条件:当事人之间是否有合作协议、当事人是否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并将贡献融入合作作品。不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由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可能是汇编作品、组合作品或者演绎作品,而不是合作作品。现行《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合作作品的规定存在三大缺失:一是忽视了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创作意图;二是将合作创作混同于单独创作;三是用实际创作取代当事人的贡献。2012年3月31日,由国家版权局发布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征求意见稿,基本上维持了现状。针对此,本文提出了关于完善合作作品规定的建议。
简介:摘要: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明确规定了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法律后果,然而由于“强制性规定”的判定标准模糊,司法实务对此条款的运用难以统一。《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及民法总则的相继出台,为该条司法适用提供了指引,但实践远比学理想象复杂。诚然,法律无法周严详实地覆盖纷繁庞杂的社会现实,暴露于司法裁判中的法律漏洞需要作为居中裁判者的法官在模棱两可的边缘作出选择,个体和个案的差异又使得自由裁量难免有时偏颇。面对此境况,本文结合理论界的不同观点和实务中的不同应用,从法律解释和类型化的识别两方面对强制性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