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针对新时期以来我国艺术学史的梳理,需要明确其交织出的两条主要历史脉络,一条是艺术学理论从“自发”走向“自觉”的发展途径;另一条是按照学科设立体制形成的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发展途径。涉及前者的史学问题比较复杂,涵盖自新时期以来艺术学理论演变历史进程中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探讨。后者关于艺术学学科史的问题则较为直接,这是对一个学科发展路径的考察。从学科史研究来看,不仅可以全面了解艺术学学科发展的历史进程,增强对学科性质、学科定位、学科价值及学科作用的认识,而且更可以了解学科发展规律与趋势。同时,也将从学科史的角度拓展对我国新时期以来艺术学史整体发展格局的认识。简而言之,本文试图从艺术学学科设立的历史和艺术学理论演进的历史这两方面,来考察新时期以来我国艺术学史的发展状况,为完整论述中国现当代艺术学史作进一步的跟进探究。
简介:前文经常提到的有关个性化的词有两个,即个性化表现与个性化规范。所谓个性化规范是充满随意性的个性化表现的重复展示的共性和规律性的总结,是充满随意性的个性化表现这变量,通过统计和归纳研究这变量的特点,使之具有常量的含义。书法艺术必须而且至少包含三个层次,即法度、师承和个性化表现。其中,个性化表现是最高层次和最终目的。在个性化表现基础之上总结的个性化规范化是某一位个体书家的艺术特征和标志,也就是该书家的特殊的与众不同的艺术风格。当然,所谓艺术风格的含义并不仅限于此,然而,个性化在书法艺术中重要的核心地位是勿庸置疑的,任何艺术的价值最重要的都在于个性化表现,那么,究竟什么是个性化呢?迄今为止,个性化依旧在书法艺术的研究中是一个相当模糊的似是而非的概念,因此,完全有必要对此进行更深入的确切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