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物监督执法是依法管理文物部门的重要内容,是文物事业客观发展的需要,也是保证《文物保护法》全面贯彻施行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我们国家已经处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文物战线许多旧的管理格局被打破,新的管理法规正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尚未被人们熟悉了解,因此,文物管理部门现行的行政管理观念、体制、方式,都还不能有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造成文物监督执法工作也不能到位,其突出表现在:一是执法过程中时有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二是普遍存在“有法难依,执法难循”。究其原因是由多方面造成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条件的制约,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简介:成都与扬州在历史上有数次城市发展的高峰期,经济、文化发达,地理条件优越,加之多年来,双方在各自所在的地区一直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城市,唐宋时有“扬一益二”的称谓,因此园林发展所需要的各项条件有了很好的保障,同时也使园林文化的发展在整个历史过程中保持了相对的连续性。成都与扬州古典园林的发展历史、景观特色各有千秋,在我国古典园林中有着相当高的评价。扬州在其园林发展的顶峰时有“杭州以沏山胜,苏州以市肆胜,扬州以园林胜,三者鼎峙,不可轩轾”之谓。而成都园林虽然在明清时期的发展程度不及扬州,但是在其园林发展过程中仍然是中国园林重要的一个分支。园林学者刘天华认为:我国园林按地区分类,有所谓江南园林、岭南园林、北方园林和蜀中园林的称谓,成都园林则是蜀中园林最典型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