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于1985年6月18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至今已有17年的历程.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草原法在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促进草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展,人类对草地的影响越来越大,保护草地生态环境、维护草地生态平衡、合理利用、科学管理草地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对草原法重新进行了修改,于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草原法,并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本刊为了进一步宣传和学习修订后的草原法,特予以全文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