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我国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要求的不单单是以法院的审判为中心,而是要求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的起诉和法院的审判等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都要回归到庭审和证据这两个中心点所折射出的司法规律和证据规则上来运行,严格遵照司法规律和证据规则,避免造成冤假错案。但是由于前期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不健全,使得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各项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造成了冤假错案的发生,进而剥夺了部分人的自由甚至是生命。近几年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如何建构、完善、规范我国刑事审判运行机制,确保精确定罪、精准量刑,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