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引言自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我国经济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经济体制进行历史性转移,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日渐萎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我国国民经济正以举世瞩目的速度发展。市场经济必然带来人、财、物的大流动。经济越发展,市场就越活跃,竞争也就越激烈。在充分肯定市场经济作用的同时,更应该看到伴随市场经济而来的在产品质量上的不正当行为乃至经济犯罪相对地增多,如劣质产品、假冒商品,坑蒙拐骗经营和虚假广告等,已成为当前社会上的几大公害。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造成了各方面的损失。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陷入迷茫状
简介:国防科工委批准颁发的GJB/Z16—91《军工产品质量管理要求与评定导则》中明确规定:“在研制、生产订购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质量保证要求。”同时在GB/T19000—IS0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中要求,供方应制定并执行合同评审和协调评审活动的程序,使供方具有实现合同要求的能力。上述标准均要求供、需双方在签定合同时,明确质量保证要求,并纳入合同管理。凡纳入合同管理的质保要求,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同时,通过合同评审,可以确保准确地理解需方的质量保证要求,通过供需双方的联系交换意见,使一些含糊不清的质量保证条款得到澄清。这对今后全面履行合同,减少产品交付时的扯皮或质量争端,
简介:“八五”期间正值改革开放、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科学技术和法制建设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到了体现,标准化工作日益为人们所重视。另外,在这期间核工业等军工部门正逢军转民的战略转移和面临第二次创业的艰巨任务。核工业各院所、厂矿企事业单位不再仅仅从事单一的专业任务,而是多种经营、广泛开拓。这种情况即为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机遇,又给标准化工作增加了困难。“八五”期间核工业标准化工作正是在这种形势下确定其方针和进行规划的。具体的指导思想确定为:·加强国家军用标准制定工作,充实国防核科技工业军用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质量与水平,保证武器装备的质量,保证核安全,适应国防建设和装备发展的需要。·为适应军民结合型核事业的发展,继续开展核能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以核电、核材料为重点并开拓其他专业的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化科研工作,加强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在标准“清理整顿”和贯彻实施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优化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的编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