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主要阐述台湾第一部钠骨钢筋混凝土构造(SteelReinforcedConcrete.SRC)设计规范之发展过程与重点内容,包括SRC构造之建筑与力学特色、SRC构造之设计理念、SRC构造之强度计算方法、耐震设计与SRC梁柱接头之设计细则等。台湾“SRC构造设计规范”可以适用于由钢梁或包覆型SRC梁、包覆型SRC柱或钢管混凝土柱(CFT)共同组成之SRC建筑构造。过去多年以来,由于台湾的建筑设计规范并未明订SRC构造设计之规定,使得工程师在进行SRC构造设计时缺乏一套依循的标准。所幸在“内政部”建筑研究所推动之下,台湾SRC构造设计规范草案终于在2003年底经过“内政部”建筑技术审议委员会审查通过。“内政部”于2004年1月16日公布修正建筑法规中之“建筑技术规划”,增列“第七章:钢骨钢筋混凝土构造”,由第496条至520条明订SRC构造设计之相关规定。随后并公布“钢骨钢筋混凝土构造设计规范与解说”自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以后,台湾从事SRC构造设计之业者与相关审查机构将可以有明确的设计规范可以依循。由于台湾的钢骨构造(S)与钢筋混凝土构造(RC)设计规范主要是参考美国AISC及ACI规范而订定,为了使S、RC及SRC三种构造的设计规范能够具有一贯性.因此台湾“SRC构造设计规范”的研拟过程亦朝着结合AISC与ACI规范的方向进行。为了彰显SRC构造之设计理念,本文提出一个称为“SRC优生学”的新观念.并比喻说:“一个经过适当设计的SRC构造,就像是S构造与RC构造结婚生下来的‘优生宝宝’。”这正是一个成功的SRC构造设计所欲达成的目标。换言之,一个细心设计的SRC构造.不但可以享受到S构造与RC构造的优点.更可以利用这两种构造“互相截长补短”,达到更安全与更经济的双赢目标。
简介: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日前在出口商品技术服务工作会议上说,我国已在29家单位设立了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制定了和个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并启动了技术服务网络系统平台.初步构建了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体系。他说。我国对外贸易许多结构性问题需要解决,粗放型增长亟待改善。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竞争力不强使我国极易遭遇发达国家设置的技术壁垒,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为内容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已成为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易小准指出,技术法规和标准化不仅是国际技术组织讨论的内容.而且也成为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议题。为此,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构建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体系,一方面可为企业、社会提供信息指导和技术援助,另一方面可为多边及双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增强参与经济全球化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