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自“十三五”以来,我国发电结构继续优化,大规模新能源机组进入市场。这也使得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前期建设中投入较多成本,银行也推出“光伏贷”,但依然无法缓解这种情况,新能源企业电费收费权质押或转让给银行,后期还不上贷款,银行直接来电网公司划扣电费这种风险将增大。本文将就新能源大批量涌现银行应收账款抵押存在的问题风险防范进行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新能源 应收账款 抵押 风险 0引言 十三五以来,新疆由于自然资源优势,新能源装机增幅迅猛,特别是民营资本投资的新能源企业,在建设初期,已经将电费收费权质押或转让给银行。2019-2020年,电力公司不断收到新能源企业变更电费结算账户申请,理由多为:公司性质变更、银行管理要求等原因。经多方核查,新能源企业电费结算账户变更,大多数涉及电费收费权质押或转让等原因。 应收账款质押的含义 应收账款是指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从法律性质上说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借款人(卖方)以其对买方以信用条件提供商品或服务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所代表的债权设定质押,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当中小企业无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又寻找不到合适的保证单位担保时,可以用拥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取得贷款。 伴随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目前有些商业银行已经采取这种方式试行,已经收到积极效果。 二、新能源市场应收账款抵押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新 疆电力公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系统对各企业应收账款质押情况进行了查询统计,发现179家新能源企业中已有135家进行应收账款权利质押,占总数的75.4%,涉及金额近580亿元。其中,15家公司质押金额在10亿元以上,占总数的8.4%,116家公司质押金额处于1亿-10亿之间,占总数的85.9%,相关数据见下图。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绿色、环保的生态理念正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而水权确权登记制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资源紧张的环境下提升了水资源利用率,促进了水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本文以“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为研究主题,首先从水权的基本概念、确权类型及确权存在的问题对水权确权现状进行多方位分析,由此提出了动态确权的方法,利用区间动态化的确权方式灵活划定用水户的基本水权,以建立赏罚分明且具有科学性的取用水制度。除此之外,本文对水权确权的原则进行分析,从确权的登记形式、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有机融合等方面明确水权确权的概念。其次,就提升交易效率、明确水权权属两方面阐述登记制度的实际意义,为工农业用水提供制度保障,保障其平稳运行。最后,本文从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的构建完善角度出发,提出健全相关法律条文及登记内容,采用多种形式拓宽登记制度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