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权请求权与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权分属两种不同的权利,但在权利的行使上有相似之处,从而导致在实际适用中的模糊。物权请求权与不当得利之债权请求权在适用中都包括原物,因而,如何适用两种权利取得原物所有权很难区分。本文着重从以物为标的的角度来分析这两种权利,以便能更好的区分二者的适用问题。
简介:摘要:中介合同是单务合同,中介人的报酬请求权成立前提是促成合同成立。《民法典》第963条规定之“促成合同成立”应当理解为最终有效的成立。若合同嗣后无效,不应以无效是成立时即产生无效事由还是嗣后无效决定报酬请求权的成立;应当根据无效是否由委托人过错导致,只有当合同嗣后无效是委托人过错导致的,中介人才得以请求中介报酬。
简介:摘要:狭义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请求权的构成要件,除了相对人为善意以及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外,还应当以相对人不行使撤销权为前提。“善意”应当解释为不知且不应知,采用无过失标准。表见代理构成与否不影响善意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请求权的成立。在法效果上,善意相对人可以选择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消极利益赔偿,但应受到被代理人履行能力的限制。
简介: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闪并造成损害,由税务机关依法给预赔偿的一项法律责任,税务行政赔偿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因税务行政违法侵权所受的损害给预救济的一种手段,对于税务人员违法行政造成的损害,受害人不能向税务人员个人请求补偿,但是,也并不是说税务人员个人请求补偿,但是,也并不是说税务人员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税务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另由其他法律法律约束,对于税务违法行政造成的损害,受害人也不能针对侵犯机关和个人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对于这类损害,受害人只能通过请求行政赔偿的方式得到救济。
简介: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职务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赔偿的一项法律责任。税务行政赔偿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因税务行政违法侵权所受的损害给予救济的一种手段,在性质上属于国家赔偿,赔偿责任则国家整体负担。税务人员违法行政造成的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受害人都不能向税务人员个人请求补偿,税务人员个人不能成为赔偿的请求人或者告。但是,也并不是说此种情况下,税务人员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税务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另由其他法律法规约束。税务违法行政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只能通过请求行政赔偿的方式得到救济。